长城网承德2012年11月20日电(孙占军鹏志诗利)11月17日13时,因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佘某某被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驾驶人佘某某也因一次致命的疏忽付出沉重的代价。11月19日,遇难者周某某的家属把锦旗和感谢信送到交警大队民警王相、周济民手中,衷心感谢民警们在侦破此案中所付出的艰苦努力。
据介绍,2012年10月17日21时33分,隆化交警大队值班民警周济民、程立军突然接到匿名报警电话称:在隆化县下甸子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请民警派员调查。
民警周济民、程立军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事故现场为新修沥青干燥路面,无道路隔离设施,道路东西走向,属于城市一级。现场遗留物:因外力撞击前轮变形的一辆自行车、钥匙、鞋、血迹、车辆前保险杠碎片,地面有自行车倒地划痕,伤者已被送往隆化县医院抢救,肇事车辆逃逸。
案情重大,民警周济民、程立军立即向大队领导张津录、事故科长王相汇报案情,大队领导立即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隆化镇、韩麻营、汤头沟、蓝旗等交警中队设卡拦截,防止肇事车辆和嫌疑人外逃,同时,张津录、王相、周济民、程立军及赶来支援的民警分组连夜调查走访。
“从事发时间分析,应为晚饭后,很可能是饮酒聚餐;从事发地点分析,很可能是与周边有关系;从现场遗留的车辆前保险杠碎片,可以初步判断为小型面包车。”县公安局副局长、大队长王和、大队领导张津录与办案民警们做出判断,确定了案件的侦破方向。办案民警顶风冒雪,夜以继日地在现场周边住户、工地、饭店和县城各个汽车修理厂展开拉网式排查,搜寻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10月17 、18日侦破小组民警调查走访事发现场周边机关、单位、施工工地、饭店、汽修厂百余家,询问目击证人及相关人员几十名,获取重要案件侦破线索及人证。
10月18日,提取佘某某等人在酒店就餐的相关证据。
10月18日,伤者周某某,男,县人民法院干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月19日,办案民警在隆化县某汽修厂提取佘某某肇事逃逸后在汽修厂维修车辆时更换下来的前风挡玻璃,前保险杠等重要物据。
犯罪嫌疑人佘某某已经被锁定,从案发到侦破仅仅两天。可是,犯罪嫌疑人佘某某却杳无踪迹。
10月26日,经过隆化县交警大队与滦平县交警大队协查,在友邻县局大队的大力帮助下获取了佘某肇事逃逸后所驾驶车辆的信息,将藏匿在河北省滦平县金沟屯镇境内一僻静处用玉米秸秆掩盖的肇事车辆。
10月28日,隆化交警大队向佘某某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内蒙古科尔沁旗和河南省长垣县公安机关分别发出协查,并上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网进行网上通缉。
11月17日佘某某迫于压力主动到隆化县公安交警大队投案,并供述了肇事逃逸经过,当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佘某某供称:2012年10月17日晚,他和另外几个朋友在饭店给另一个佘某某过生日,餐后,佘某某驾驶鲁P1FXXX号小型面包车送朋友马某、王某回迎宾大道附近的建筑工地,当行驶到迎宾大道时,马某因饮酒过量,呕吐不止,驾车的佘某某只顾给马某捶背,忘记看路,与前方同向骑自行车行驶的周某某刮撞,肇事后逃离现场。第二天佘某某在一家汽修厂更换了肇事车的前风挡玻璃,前保险杠,企图掩人耳目,逃避法律的严惩。10月19日,逃往北京。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关键词:承德,隆化,交警
(来源: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