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经对2007年以来我院办理的渎职侵权案件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玩忽职守类犯罪案件在渎职犯罪中比例逐年上升,其造成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极其严重,已成为当前打击职务犯罪的主要内容之一。
玩忽职守类犯罪大多是行政机关负有管理职责的公务员,由于其未尽职责、错误地履行职责、放弃职责、拒绝履行职责等,造成经济损失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上千万,也有的造成群死群伤,直接危害到国家利益以及人民群众的人身权,特别是生命权利,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严重的、恶劣的
二、玩忽职守类犯罪发生的原因
一是工作懈怠,严重不负责任。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是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但是,有些公务员缺乏敬业精神,工作懒惰,不尽心尽力,该干的事情不干,急办的事情不急,拖拖拉拉,松松垮垮,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是重权轻法,不依法办案。我国正在推行依法治国,法制日臻完善,健全部门规章制度,相应地配套出台施行。法律是各级司法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准绳,应当严格依法办案。而有的司法工作人员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规不从,将法律弃于脑后马虎草率,违规违法办案。
三是熟视无睹,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每一位负有法定职责和义务的人,都应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行自已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不实施职务上所要求实施的一定行为,就可能导致重大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当前玩忽职守类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惩治玩忽职守的力度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机关,其职能自应包括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扫除一切障碍,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查办玩忽职守罪是渎职检察部门的主要任务之一,渎职检察工作人员应克服怕得罪人,怕搞坏关系,怕查办的案件卡壳等因素,提高侦查水平,提高队伍素质,提高认识,树立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与玩忽职守犯罪的斗争中去,打击犯罪,震慑犯罪,使以身试法者产生畏惧心理。
二、强化教育,提高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使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勤政,正确而慎重地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检察机关在抓反面教育方面具有极强的发言权,要坚持“以案讲法”并赋之生动性、启迪性、警示性。使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反面教员身上吸取教训,自警自省,自尊自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三是不断地提高业务水平。各个部门有各自的业务知识,只有深刻地领会,熟练地掌握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才能正确地掌握自己的职责,以致于在工作中诸如规划、决定、决策上不盲目,不草率,按客观规律办事。
三、防微杜渐,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各个单位要建立健全一套完整、严密、科学的规章制度,将各个部门、个人责任细化、量化,在此基础上狠抓落实,使执行公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不仅受来自外界(群众监督、新闻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的监督,而且受到组织部门来自领导机构、内部监察、纪检和同级之间的监督,外部监督是事后监督,是对症下药的监督,是被动的。而内部监督是主动的,是增强自身免疫力的行为,只有把强化外部监督和强化内部监督结合起来,内外互相配合,才能形成合力,才能形成有效监督机制,才能有效地遏制玩忽职守行为的发生。(反渎职侵权局 张志军)
(来源:中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