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东。黎旭阳摄
周某海。
6.29爆炸案事故现场。苏俊杰摄(资料图片)
庭审还原事发当时情景 检方建议量刑3至5年
今年6月29日凌晨4时许,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南岗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中型货车追尾一辆装满54.22吨溶剂油的油罐车,造成溶剂油泄漏后遇火源引发爆炸,并引燃该路段以及桥底设施着火,殃及货柜堆场及周边建筑,致使20人死亡,16人重伤,6人轻伤。
昨日下午,涉案两名肇事司机在黄埔区法院过堂受审。
文/记者章程 实习生陈立 通讯员黄华妍
事发:前方油罐车司机违规停车 后方货车司机未刹车追尾
昨日下午3时左右,两名肇事司机在法警的押解下依次进入黄埔区法院第六法庭,走在前面身着黄色囚服的被告人,系案发时驾驶中型货车的司机刘某东,他个头矮小,体形瘦弱。而走在其后身材高大的被告人,系案发时驾驶油罐车的司机周某海。
随后,在检方讯问下,两名肇事司机还原了事发当时的情景……
今年6月28日下午4时许,刘某东驾驶一辆中型货车前往某地煤场装运煤炭,直到案发时连续驾驶12小时的他,中途却一直没有休息。次日凌晨3点以后,刘某东在途经北二环和东二环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看见一辆油罐车从他旁边穿过,然后行驶在第三车道。
但是经过隧道后,刘某东声称就看不到那辆车了,直到他进入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后,那辆车又进入了他的视线内,并且就行驶在他行驶的第二车道前方。这时,刘某东以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跟着前面的油罐车继续行驶。刘某东说,大约行驶了1公里时,事故就发生了。
“当时自己被吓呆了!完全忘记踩刹车,只是转了下方向盘,就朝着油罐车尾部撞了上去。”刘某东回忆,当时沿广深高速公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南行5.3公里路段时,就看见油罐车突然停在了中心护栏的南侧第三车道。
撞车后,刘某东也一度失去知觉,清醒后,自己从车里爬出来,过了一会,救护车来了就把他架走了。刘某东说,事故发生后自己还是有意识的,能感觉到痛,直到救护车来了,一抬动他,他就陷入昏迷了,在医院醒来后已经是案发次日的下午。
“为什么前方油罐车会突然停在高速公路上?”案发后,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刘某东。昨日庭审中,油罐车司机周某海当庭解开了这个疑惑。
“当时临时停车只为卸下朋友的哥哥。”周某海回忆说,案发当日,他和押运员肖某彬(另案处理)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搭载54.22吨溶剂油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彼时,车上还有肖某彬的哥哥。周某海说,当日凌晨4时许,车辆行驶到广深高速公路某入口不远处,肖某彬的哥哥要下车步行回家, 他就减速并把车停在了中心护栏第三车道与应急停车道之间。
周某海说,当时自己的车停了大概1分19秒,就被后面车追尾了。听到车后有油喷溅出来的声音,周某海赶紧下车在事发路段拦车,并且用手机拨打110及119。20分钟后,警察和消防车来到现场。周某海供述,他看见消防车对油罐车喷水及泡沫,但是燃油还是继续泄漏出来。
当问道周某海桥下的情况,他说看不见桥下的情况,只知道过了大概1小时后,桥下起火,火势跟着漏出的油路一直烧上桥来,并且把油罐车烧着。这时,消防队员马上大叫,喊大家赶紧撤离现场。后来,周某海就被带到了交警大队。
庭审焦点:主要责任由谁承担?
昨日庭审中,检方出示由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作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认定书,被告人刘某东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在驾车时未能充分注意路面情况,忽视行车安全,其过错行为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被告人周某海的过错行为则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起次要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对此,刘某东辩护律师表示异议,申请重新进行鉴定,辩称刘某东承担次要责任,最多也是和另一被告人周某海承担同等责任。因为周某海装载的危险化学物品对运输安全有着更高要求,但事故发生时,周某海却超载运输20余吨溶剂油,并在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卸客,故周某海应对本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交警认定合法合理”,检方当庭表明,一般情况下,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后面车辆承担全部责任。本案中,交警在认定事故责任时,已经考虑到被告人周某海违章停车存在的过错,故才区分主次要责任。
是否应适用缓刑?
面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两肇事司机均表示没有意见。量刑上,检方建议量刑幅度在3至5年,对此,两肇事司机的辩护律师均表示异议,认为量刑应该在3年以下,适用缓刑。
检方提出,被告人周某海作为具备运输危险物品资质的专业人员,应当知道危险货物运输对公共安全存在的危险,也应当知道在高速公路上违章卸客可能存在的危险,但因为周某海的疏忽大意,轻信短暂停车的情况下不会发生交通事故,故主观上存在过错。量刑上,考虑到周某海造成本次事故的后果特别严重,但其主动拨打110报警归案,构成自首,认罪和悔过态度较好,故建议量刑在3年以上,5年以下。
对此,周某海辩护人表示异议,请求3年以下量刑,并且适用缓刑。强调本次事故如果桥底没有临时搭建的木板房,即使发生爆炸,也不会造成人员伤亡。故本案在逻辑上,属于一果多因,在结果上应该承担的责任是多面的。
而对于被告人刘某东,检方认为,依据交警部门认定,刘某东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故民事赔偿方面,刘某东承担70%以上经济损失,共计赔偿额96万余元,但刘某东一方赔偿能力范围仅限于20万元。依据最高法相关规定,刘某东无力赔偿数额超过50万元,故应认定符合交通肇事中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但考虑其归案后,能积极主动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故建议量刑在3年以上,5年以下。
刘某东辩护人对检方提出的“情节特别恶劣”表示异议,认为刘某东应承担次要责任,并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适用缓刑。
“我也很痛苦!没想到会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最后陈述阶段,两名肇事司机均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刘某东强调自己也在本次事故中受了重伤,周某海称案发后自己在现场一直尽着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希望法官能从轻处罚。
据悉,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