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2月20日消息(记者马喆)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北京西城法院判决了一起北京后海"蓝眼睛"酒吧利用酒托、陪酒女的强迫交易案,涉案金额30多万元,8名被告人被判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情发生在去年8月5日晚,当天晚上从成都到北京来旅游的王先生独自在北京后海闲逛,在这个过程中,王先生就遇到了酒吧的女酒托,她邀请王先生到一家名为蓝眼睛的酒吧喝杯酒。据王先生回忆,到了酒吧落座后,酒托建议酒吧里有陪酒的小姐可以一起喝酒,汪先生同意了,但是在结帐时王先生吓了一跳,这一晚的酒水消费竟高达37000元。消费单上只有酒水名称和数量、没有单价。
与此相似,本先生在同一家酒吧结帐时也发现,这里的洋酒一瓶一万三千多元,鸡尾酒380元、480元、580元一杯。北京警方根据酒吧POS机刷卡记录,与在蓝眼睛酒吧消费顾客逐一进行核实后,最终确定有30多名被害人指认该酒吧有强迫交易,消费金额从2、3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北京西城法院审理之后,认为酒吧的经理、陪酒女和酒托等八人被告人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和强买商品,构成强迫交易罪,并且属于共同犯罪,应该依法予以一个惩处。其中酒吧经理王某是主犯,对于全部犯罪行为承担责任,其他七名被告是从犯,酒吧经理王某是被判有期徒刑3年,罚金3000元,其他的七名服务员和陪酒女、酒托儿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年到一年2个月不等,且处罚了罚金。案发之后这家位于北京后海蓝眼睛酒吧已经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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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