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邝穗雄报道:8年前已停用的固话忽然“复活”,按照停机保号月使用费的标准扣费。广州市民凌先生有此“奇遇”。
凌先生叙述,2005年3月7日,他到营业厅办理空置旧屋固话销号,营业员建议办理停机保号6个月,说到期不复通或不续交停机保号费,则自动注销固话号码。他交了停机保号费30元,之后一直没有重开。
记者看到的《电信业务登记回执》中载明:用户办理暂停,停机保号有效期从2005年4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止,请于截止日前到各大营业点办理复通或续停手续,逾期不办按续停处理。其中“客户须知”第7条为:用户办理停机,在停机截止日前,不办理续停手续,默认继续停机保号,在默认续保的三个月仍未交纳停机保号费,则自第四个月1日起按欠费拆机处理。电信公司定义,欠费拆机是指欠费3个月系统会自动注销号码。按此说,涉事固话已于2006年1月1日起被注销。
事隔8年,在今年1月14日,凌先生在“2012年12月电信客户账单”中发现已注销的固话“复活”,扣去停机保号月使用费5元。
凌先生多次与电信公司交涉,电信公司表示:系统升级,扣费并无不妥,凌先生应该支付2005年10月至2012年11月的停机保号费,现免去该期间的停机保号费已很优惠。
无独有偶,市民邝先生也遇到相同的事。去年12月的电信账单上写明应扣停机保号费5元,其固话已停机多年,多年一直未收费,他认为已经注销,不料现在“复活”了。电信公司答复:5元保号费可以退回,但必须到营业厅办理注销手续。邝先生糊涂了:如果固话已注销失效,为什么要重新办手续?如果保号生效,为什么多年未收费,而且没有任何通知?
律师说法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徐仁杰律师认为,根据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2004年12月31日颁发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规定:“码号资源占用费由占有、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承担,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电信用户收取码号资源占用费。”电信运营商现收取的每月5元停机保号费实质上是变相的码号资源占用费,显然,该费用的收取没有合法依据。涉事固话既然于2006年1月1日起按欠费拆机处理, 运营商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 运营商现向凌先生收2012年12月停机保号月使用费也是没有合同依据的,有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权利之嫌。 ·邝穗雄·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