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吉林省长春市共有出租车1.54万辆,最近十几年,出租车的数量基本没有增加。
尽管长春市出租车数量不少,但市民却普遍感受打车难,合乘也就成了长春市民习以为常的出行方式。
合乘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也带来很多矛盾,比较主要的问题是如何计费,怎样打发票,绕路怎么办。
在长春,拼车计费方式比较简单:第一位乘客按照实际金额付费,合乘乘客路费则等于下车显示金额减去上车显示金额,合乘乘客均无需付1元燃油费。陈女士告诉记者,初到长春时,她还不接受这种合乘计费方式。时间长了,渐渐感受到身边市民似乎都认可这种收费方法,她也就习以为常了。
至于打发票,一般默认的方式是以第一位乘客的需求为主。先下车的乘客,打完发票后,计价器自动归零,重新计费。然而,陈女士却经常会遇到出租司机为方便给合乘乘客计费,而不提供发票的情况。
“在零下20多摄氏度的冬天,能拼上车已属万幸,谁还在乎计费和打发票的问题。”陈女士说,有些合乘乘客上车后会主动跟司机说,“多绕一点路也没关系,实在打不着车了。”
合乘反映了市民“打车难”的无奈,也给一些出租司机提供了“牟利”的空间。为了多“拼”乘客,有些出租司机更愿意接受单身乘客。拒载的情况随之增多。还有些司机,走走停停寻找合乘乘客,忽视了车内乘客的利益。
据介绍,1993年长春市物价部门确实出台了出租车拼载客人的收费标准,第一乘客收取80%,第二乘客收取60%,但是该收费方式并未得到出租车司机认可。
出租车司机葛壮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车内仅一位乘客,打车花费12元,加上燃油附加费共计13元。如果拼车的话,第二乘客打车费用共计5元。
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第一位乘客收取80%,取整数10元,第二乘客收取60%,共计3元,出租车司机还是挣了13元,在合乘中基本上挣不到钱,“还会因为反复停车、启动造成燃料浪费,不符合节能要求。”葛壮说。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