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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乃经世济民之学

2013年02月26日05:36    来源: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现代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信用支撑起来的经济活动,孔子“民无信不立”一语道破了现代市场经济的全部秘密!没有信用,现代市场经济的一切活动与关系都不能建立起来,何经济之有?
□ 颜炳罡

儒学是自给自足小农经济时代的产物,而现代是市场经济,儒家学说对现代市场经济难道也有用吗?
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任何经济活动,不管这种经济活动的规模、方式有什么的不同,都是人的活动,都是人在复杂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活动,而任何人的经济活动都必须遵循人与人之交往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商品贸易表面上是物物交换,其实在商品交易的背后是人的诚信、素养、学识、品位等等综合素质的交换,是人心与人心之间的交换。现代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信用支撑起来的经济活动,孔子“民无信不立”一语道破了现代市场经济的全部秘密!没有信用,现代市场经济的一切活动与关系都不能建立起来,何经济之有?
如果抱着春节晚会“卖拐”的方式投身于市场经济,利用自己的一点聪明去忽悠纯朴、善良的百姓,去践踏社会良知,可能会赚点蝇头小利,但不可能做大做强,更不可能做久。自古及今,在经济活动中,在商品交易的原则下,儒家要人做“儒商”。何谓儒商?有道德、有文化、有品位、有修养,有经营才干之商人之谓也。
无论是传统的小农经济,还是现代市场经济,人永远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无论是古代人,现代人,还是未来的人,只要是人,在经济活动中就不能不处理义与利的关系、德与财的关系。在荀子看来,义与利,人之两有也。即使是尧舜为君,也不能要求人只讲义而没有利;即使是桀纣为君,也不会让人只有利而没有义。儒商是君子儒,不是小人儒,是将义放在第一位,追求交往中利的双赢、多赢、共赢;而小人将利放在第一位,只追求个人的私利、公司的私利甚至损人以利己、损天下以利己,唯利是图。
今日“毒奶粉”、“毒水饺”、“地沟油”、“毒鸡蛋”等事件就是一批背弃古圣往贤忠告、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小人之所为。可以说,背弃了儒家的教诲,唯利是图,这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真谛。任何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都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以产品见证人品,用人品去生产商品,这样一个企业才可大、可强、可久。
现代经济人必须善于处理德行与财富的关系。儒家认为,道德是本,财富是末。对一个商人而言,只有在经营中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德行,人们才愿意与之交往,才愿意与之做生意;如果抱定今年“卖拐”、明年“卖轮椅”、后年“卖担架”的心态去从事交易活动,只能自断财路。
财富对人而言,究竟是手段,还是目的,儒家的回答是明确的:财富是手段,实现人生价值、成就理想人格才是目的。《大学》有言:“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以财发身”就是用财富成就个人理想,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大化,“以身发财”用生命去成就个人财富的增加甚至牺牲生命去增加个人的财富,所谓“人为财死”者是也。
说到这里,有朋友会问:孔子不是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之说吗?孟子不是告诉梁惠王“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吗?这岂不是儒家贵义贱利的明证吗?
的确,孔子、孟子都说过这样的话。但我们认为,孔子所说的君子与小人不是道德、价值意义上的君子与小人,而是就人的社会地位与社会作用而言的。这句话是说作为统治阶层的人一定要通晓道义,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不能与民争利;作为老百姓要通晓利害,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统治者不能既当官,又发财;老百姓不当官,当然可以发财。这就是《大学》中所说的“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作为国家的管理者不能“以利为利”,而应当“以义为利”,国家管理者最大的利益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不是以满足自己的私利为利。
有人问,孔子、孟子的义利之辨也好,制民之产也罢,都是就小农经济而言的。有人会问:他们懂市场经济,有市场理论吗?翻开儒家典籍,有关市场理论的论述并不鲜见,而且这些论述还相当深刻,至今仍有意义。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通功易事交换原则。“通功易事”是说不仅不同商品凝结的劳动功率可以相互交换,而且不同社会分工之间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交换,保证每一个生命个体生理、心理、安全、成长的需要,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孟子说:“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有的学者认为孟子所言的“通功易事”是一种非等级秩序。这种秩序类似于西方现代自由主义者哈耶克所言的“catallaxy”,即“交换秩序”。这种秩序是指在一个市场中由无数单个经济(即企业和家户)间的彼此调适所促成的秩序。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
二是自由贸易的理想。孟子主张“关市讥而不征”,荀子同样主张“关市讥而不征”。“讥而不征”是说各国之间可以设关卡检查货物但不要征税,以保证贸易自由,保证货物自由流通是先秦儒家学者的共识。对此荀子的解释更加清楚。“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四海之内若一家。”如何使财物粟米,无有滞留,假若一旦滞留又当如何?孟子提出了“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市场上应提供空地储藏货物,但不能征收货物税;如果货物滞销了,应该依法征购,避免长久积压,这是先秦儒家的工商政策。这一政策至今仍是一种非常有意义的经济学思想。
再者便是反“垄断”的思想。儒家主张贸易自由,反对垄断。垄断一词首创于孟子。孟子对市场垄断持坚决反对乃至鄙视的态度。在孟子看来,古代设立市场的目的在于大家有无相通,由具体的职能部门加以管理罢了。后来有一个低贱的人出现了:这个人登上高处,向左边望望,向右边看看,想将市场的利益一网打尽,即垄断市场。人人都觉得这人太可耻,于是主张向他收税,向商人抽税就这样开始了。当然税收的起源是否如此,另当别论。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孟子对市场垄断行为的厌恶!
作为以经世济民为志向的儒家在其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经济思想,当然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针对不同的情况,儒家的经济策略、方针、措施等各有不同。如果我们认真研读先贤的著作,一定会从中发现更多对现代经济有启发意义的思考。
(本文作者为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原文刊登在《儒风大家》)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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