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章程 通讯员埔检宣)电焊工黎某凭借自己的焊接技术和平时所学非法制造枪支,以备日后打鸟所用。昨日,记者从黄埔区检察院获悉,黎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3个月。
经查,去年12月,黎某用钢管、火花塞及照明电池等组成枪状物,从鞭炮里提取火药连同买的钢珠置入管内,利用电能产生火花,引燃管内火药,再利用火药燃烧产生的动力发射钢珠弹丸。
今年1月,民警在开展出租屋统一清查行动中发现黎某房间藏有一把自制枪柄。民警还发现自制枪管和自制枪弹、点火器、自制火药、钢珠等。随后,警察将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黎某传唤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本案庭审中,黎某及其辩护人认为,民警搜查到的只是枪支零部件,而非一支完整的枪,当属犯罪未遂。对此,检方予以反驳,经鉴定机关鉴定,被查获枪支零部件在组合后属于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支,黎某客观上已经完成制造枪支的行为,其行为不属于未遂。
与此同时,黎某虽然对自己私制枪支的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制造枪支是为了打鸟所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黎某违反枪支管理法规,秘密制造枪支,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完全符合非法制造枪支罪的构成要件。
最终,法院对其宣告缓刑。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