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丽娜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强制推行校园一卡通,进出教室、在食堂吃饭只能使用一卡通,否则就不能正常出入。学生却不愿办理校园一卡通,原因是一卡通与手机绑定,每月有19元的最低消费,而且原来已经购买的手机也没用了。
学校为方便管理,推行“一卡通”,并无不妥,还可以为学生带来很多便利。比如,出入图书馆、在食堂打饭、在开水房打水等,都能“一卡即通”。但是办“一卡通”,只办张卡就行了,何必非要与某通信运营商的手机绑定、还设定每月最低消费?这么做,即使不想“揩油”,也有瓜田李下之嫌。
据学生反映,上学期该学校曾推行过校园一卡通,“受到不少同学排斥后暂停”。但令人意外的是,这学期学校竟强制推行。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这种“一卡通”与通信运营商进行拉郎配,不先征求学生们的意见,再有加强学校信息化管理的理由,也是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校园的公共服务,不能侵犯学生权益,更不能增加学生负担。如果真为学生着想,该校可以做得更好,何必非要牺牲学生利益而独选一家通信运营商?可学校竟辩称:“学生入学时就曾告知,要求学生不使用其他运营商业务,但个别学生不听劝。既然选择了学校,就要遵守校规。”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买卖是自由的,也是公平竞争的。强制推行“一卡通”绑定手机,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中的自由经营、公平竞争的特点。
“一卡通”捆绑手机,校方强调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加强管理。可再好的“出发点”,要落在实处才是真正好。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