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下班高峰期,尽管手机“车辆列表”里显示有5辆空出租车,但记者并没有打车成功。 本报记者 李飞 实习生 张明娟 摄
27日上午,记者在街头通过“快的打车”,加价10元终于约到一辆出租车。 本报记者 李飞 实习生 张明娟 摄
本报记者 李飞 张子森 实习生 张明娟 王鑫鑫
2.5元的信息费是“爱召车”软件提供方收取的信息费,并不在物价部门和客管中心的管辖范围内。那么,2.5元信息费是怎么出炉的?
对此,27日,客管中心独家回应本报:下一步2.5元的信息费可能会打折。就APP的应用,客管中心称,其他APP软件也可以参与市场竞争,但前提是纳入客管中心监管。
物价部门批准时,电召费5元针对的是电话叫车
使用济南版打车APP,每次要多交5元电召费和2.5元信息费,但信息费并不计入出租车发票。这一规定引发市民质疑:5元电召费能够理解,2.5元信息费却客观抬高了打车起步价。这笔钱最终到了哪里?收取信息费是否经过了物价部门批准?
济南市客管中心主任崔冰27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解释:最初,客管中心向济南市物价局申请的电召费为8元,其中人工电召费5元。另外3元,则是交给开发手机打车软件的企业,市场化运作。但最终物价局只批准了5元电召费。
济南市物价局收费处冯先生则称,市物价局2013年初批准了5元的出租车电召费,但是没有针对哪种形式,当时也只有电话叫车一种形式。最初批准的5元电召费只能是乘客通过96576平台电话预约成功后,由出租车司机收取。“爱召车”软件发布前,济南市客管中心并没有就这种新形式再次进行收费申请。如果手机软件召车也被济南市客管中心认为是一种电召方式,那么收取5元电召费没有问题,软件召车属于新问题,他们将继续与客管中心沟通。
“按照协议,只是研发成果归我们所有,利润归对方。”崔冰称,在与浪潮集团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市客管中心授权浪潮集团可以使用济南市出租车GPS数据及运营数据,面向公众开展出租车自助电召业务。
据客管中心工作人员称,2.5元的信息费,全部由浪潮集团收取。客管中心称,该中心没有从中获取经济利益,而济南市物价局有关工作人员答复记者称,物价部门对信息费的收取并不知情,信息费的收取则应属于企业的市场行为,不属于物价部门的管辖范围,没法约束。
对于市民要使用软件打车,就需要付出2.5元信息费,这种信息费“捆绑”电召费的实际情况,市物价局有关工作人员则称,需要进一步调研来解决这一新问题。
电召量不足日客运量1/10,信息费以后或打折
“手机软件召车是否会让打车更难?”这也是不少市民的疑问。对此,市客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人工电召量加上手机软件召车量,不足日客运量的十分之一。
上述人员表示,之所以和浪潮集团合作研发“爱召车”系统,一是APP召车是未来的发展趋势,通过信息化的手段为乘客提供一种新型的自助召车方式;二是通过这种方式分流目前人工电话召车量,减轻人工电召的压力。
据了解,市客管中心96576服务平台共有话务员40余人,每月需处理人工电召业务量两万多个。而在电召服务中心的运营中,人工成本一直是个瓶颈。如果利用手机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自助服务,可以降低人工坐席量,减轻运营成本。
崔冰介绍,济南市主城区有8043辆出租车,按照每辆车每天30乘次计算,全市每天接近25万乘次,每年达9000多万乘次,但电召量不足日客运量的十分之一。
“解决打车难问题,不能单纯靠手机软件召车的方式,也不能单纯用增加出租车数量的办法解决。”崔冰表示,济南市客管中心曾给浪潮提过建议,“爱召车”2.5元的信息费下一步可能采取打折的方式收取。
据初步了解,根据用车高低峰时间段,折扣可能涵盖8折、6折、4折、2折等。
>>客管部门:欢迎其他APP参与竞争 前提是需要纳入监管
有了官方版的APP软件,其他版本的APP就不能用了吗?之前,市客管中心负责人曾表示,“野生的”APP应退出济南市场。
崔冰对此表示,虽然有了济南版的APP,但他们并没有采取行政命令禁止出租车司机使用其他手机打车软件,而是利用市场进行引导,“让乘客自己去选择”。
据了解,与“爱召车”每乘次要收取2.5元信息费不同,“嘀嘀打车”、“快的打车”等其他软件,乘客只需下载客户端,使用时并没有其他的收费,属于免费使用。
对此,崔冰表示,“爱召车”虽然是和浪潮合作,至于其他的APP,原则上也可以合作。“可以来谈合作,我们欢迎,但我们需要看他们的企业策划书、项目建议书等等,必须纳入我们的监管范围。”
日前,交通部下发《关于规范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通知》,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推广出租汽车电话约车服务。特别是要加强第三方电召服务平台的监管和规范,防止侵害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据崔冰介绍,“爱召车”运行两天来,并不如人工电话召车的效果理想。据他了解,对于该种召车方式,出租车司机普遍感到太唐突,较为抵触。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