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5月10日起,泥头车必须取得“两牌两证”才能进入工地从事土石方运输业务。 南方日报记者 鲁力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斌)昨日,市住建局下发通知,强调对未按时取得相关合法资质和号牌的运输企业及泥头车,按照市泥头车整治办的统一部署要求,自2013年5月10日起,不得进入工地从事土石方运输业务。
在《关于落实“两牌两证”制度进一步加强工地内泥头车安全管理的通知》中,市住建局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督促已在本工程备案承接土石方外运业务的运输企业按照“两牌两证”实施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泥头车“档案号牌”等有关手续。未取得资质和号牌的运输企业及泥头车,自2013年5月10日起不得进入工地从事土石方运输业务。
通知要求,各新建工程办理土石方运输合同备案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和取得“档案号牌”的运输企业及泥头车承担土石方运输业务,并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通使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深建质安〔2013〕62号)要求,填报土石方工程和运输企业及泥头车相关信息。有关泥头车运输企业及泥头车“档案号牌”信息可在相关部门网站上查询。
通知还规定,各在建工地要进一步落实泥头车台账管理制度,设置专人核查进出工地泥头车,登记车辆进出工地时间、“档案号牌”等信息备查。工地出入口应安装有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泥头车进出工地情况,并留存视频信息备查。工地应加强对泥头车装载情况和冲洗保洁情况的管理,严禁泥头车超高装载和带泥上路。
按照深圳市泥头车整治办的统一部署,从5月10日起,全市各单位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工地内泥头车安全管理违规行为。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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