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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供了快两月,合同至今没备案

2013年05月10日08:42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购买了惠博沿江路奥林匹克花园奥龙湾的一位业主一直在为房屋备案的问题发愁。该业主告诉记者,自己今年一月份就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今年三月份银行已经放款,现在已经开始还房贷了,房子却仍然没有备案。他曾多次询问开发商,对方都只是告知他正在办理。该业主担心这样下去会影响自己缴纳契税,也影响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

  合同登记备案不能超过六十日

  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以该业主名义咨询开发商,开发商方面查询后确认该业主已经开始供楼,并表示他们应该已将该业主的资料交给了银行。至于为何迟迟没有备案,他们将去进一步询问。

  记者又到惠州市房管部门询问情况,对方表示,房屋备案是要开发商主动将资料递交到房管局来备案,但房管局不能主动去追查开发商没有来备案的原因。

  据了解,惠州房管局曾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发商在签订预售合同后三十日内需到房产交易中心备案,最长不能超过六十日。逾期不备案的开发商将暂时停止办理相关业务。

  根据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后,须在该合同签订三十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惠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售登记备案手续。因银行按揭贷款审批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办理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六十日。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未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该企业将暂时无法在系统中办理相关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对合同登记备案业务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系统才恢复办理相关业务。

  合同登记备案有什么作用?

  房屋合同为什么要备案?因为如果不进行备案,开发商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购房者也不知情的,只有进行了备案登记,房子才真正属于购房者,也才能有效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直有要求预售人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购销合同三十日内到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但却没有明确不及时登记会有什么惩治措施。

  在现实操作中,开发商为了防范业主的房屋贷款出现问题(因为房子备了案就是业主所有),往往要等银行放完款之后才会去进行备案,所以房屋备案时间常常会超出30日。再加上开发商去备案常常要“排队”,所以才会出现延迟。

  此前,部分开发企业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有部分购房者向房产局进行了投诉。

  南方日报记者 聂金钊

  ■链接

  房屋备案与

  缴纳契税“不挂钩”

  对于业主担心房屋不备案就不能交契税的问题,记者就此来到惠州市房产交易大厅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屋备案与否跟缴纳契税没有关系。因为签订合同180日后不缴纳契税就会产生滞纳金,所以业主可以选择在房屋备案之前到地税部门先交税。

  工作人员另外提醒,目前惠州房屋交易契税税率为3%。但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1.5%的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市民如要享受契税优惠,要提供惠州市家庭住房套数证明及户籍所在地的家庭住房套数证明。购买首套房的外地户籍市民,如想多省些钱,就要快点行动了。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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