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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议员联系选民制度

2013年05月17日08:28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周虎城

  为选民正当利益代言,从细小处、萌芽处化解社会矛盾,让人大代表提高代表意识,不仅可以为选民分忧,减少非正常上访现象,还可以在党的领导下提高社会治理技术,巩固执政党长期执政的大格局。

  前不久,笔者在新加坡一个选民接待点与该国一名富有影响力的政党领袖、国会议员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对话。

  按照新加坡国会规定,国会议员每周都必须有一个选民接待日用来接待选民,听取选民反映各种问题。我所访问的这位议员把他的选民接待日按照区域划分为两个部分:每月的四次选民接待日分配在选区的两个地点进行,一、三周在一个接待点,二、四周在一个接待点,以最大可能地听取选民的诉求,为选民化解难题。选民接待日通常在晚上举行,地点以社区活动中心、社区幼儿园等社区公共场所为主。

  议员联系选民制度作为一项新加坡国会的硬性规定,议员都必须遵守。每个议员往往都对接待选民抱有极大的热情,因为这是法定的联络选民的重要机会,选民的支持度意味着下一次选举时的胜算程度。特别是对于内阁成员来说,当选议员是出任部长的前提条件,新加坡宪法规定,总理只能从当选的议员中提名政府部长、政务部长、政务次长组成内阁。若内阁部长未当选议员,则自动离职。在2011年的大选中,时任外交部长杨荣文带领的团队就是因为选民的求变思潮,在阿裕尼集选区落败工人党秘书长刘程强率领的团队,被迫辞去部长职务,并告别政坛转战商场,而工人党则在这一集选区拿下5个议席。

  因此,无论是总理、副总理,还是各部部长等高级政务官,都对接待选民高度重视,会抽出专门时间为选民服务,如果实在有无法抽身的公务活动、外事活动,也要有委托人来接待选民。不独如此,进入新加坡国会网站,你能够找到每一位国会议员的主要联系方式,从住址到电子邮件,再到办公电话和宗教信仰、个人履历等等,不一而足。在我国,官员个人住址往往是一种隐私,但在新加坡,由于良好的治安和社会运行秩序,官员住址的公布不仅不受隐私权保护,而且是一种强制性安排,目的是让选民在第一时间能够找到自己居住地区的议员,并为自己权益服务。同时,公布议员的个人信息也可以让选民更多了解议员的个人情况,能够评估其履职表现,在下次投票时也可以更准确地作出自己的投票判断。

  通过议员联系选民制度,新加坡给了民众发泄不满情绪的一个固定通道,给了民众解决问题的一个法定渠道,也让政府工作、议员工作得到了更多的直接监督,有利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服务效率和处理社会矛盾的效率。可以说,此举让许多矛盾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化解,从而使新加坡社会多年来保持了较好的稳定状态。在接待日时,国会规定了开始的时间,但未规定结束的时间,只有等最后一名选民离开,议员的接待工作才能完成。笔者当天也在接待地等待了三个多小时,直到议员结束接待工作才与议员会面,等到我们进行完一个半小时的对话,已过深夜十二点,足见议员接待选民工作的辛苦。

  那么议员接待选民工作的成效如何呢?根据规定,对于选民提出的问题,议员如果能够现场解决应当现场协调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议员则需修书一封告知政府相关部门,而政府部门则须在一周内给予答复。一般来讲,新加坡政府的高效率保证了问题解决的速度,也使得执政党保有了相当高程度的支持率。因为如果政府对议员代表选民所作出的正当诉求不予以及时回应,若是执政党议员,则会遭到选民质疑从而降低支持率,若是反对党议员,也可借此做文章。因此,没有谁会忽视议员对选民正当利益的沟通和诉求。

  我国人大代表制度虽然也规定了人大代表应当向选民述职,但真正做出述职举动的人大代表并不多。一些地方虽然成立了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工作室,但在宣传上、实际功用上还有待进步,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性还远远不够,有的选民甚至不知道自己选区的人大代表是谁,自然也不会去找人大代表做沟通。笔者认为,人大代表对于我国社会长期稳定的作用发挥得还远远不够,人大代表们应当利用自己的代表地位,积极为选民正当利益代言,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推动我国社会治理的韧性稳定。人大代表完全可以为社会发展、为巩固执政党的长期执政利益做更多工作。

  新加坡执政党早就把议员联系选民制度当成了维护执政党长期执政的重要制度设计,这一制度历经时间检验,行之有效,我们应当予以考察和借鉴。笔者建议我国可以在部分地区试点推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至少有以下几点可以试点:一是先行公布县乡两级直选产生的人大代表的主要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二是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必须每月拿出固定时间做选民接待日,专门接待所属选区的选民,并向所属选区公开,条件适合的应当每周拿出一日做选民接待日;三是政府部门必须对人大代表代表选民做出的沟通,在十五个乃至七个工作日给予答复,代表若对答复不满意,应进行质询,若质询无效,则予以公开,若情况过于恶劣,代表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乃至于在人大会议上提出人事变动动议。

  为选民正当利益代言,从细小处、萌芽处化解社会矛盾,让人大代表提高代表意识,不仅可以为选民分忧,减少非正常上访现象,还可以在党的领导下提高社会治理技术,巩固执政党长期执政的大格局。改革工作一点一滴,不妨加以试点,以观成效,合理则升级改造、复制铺开。

  作者系南方日报评论员,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市长班”学员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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