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社北京17日电 国家统计局17日发布数据,201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769元,比上年增加了4970元,同比名义增长(未扣除物价因素)11.9%,增幅下降2.5个百分点;2012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875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4196元,同比名义增长(未扣除物价因素)17.1%,增幅降低1.2个百分点。
扣除物价因素,201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9.0%。分四大区域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列是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分别为53444元、41959元、40110元和39245元。
扣除物价因素,2012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4.0%。分四大区域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东北和中部,分别为31579元、26252元、25162元和23761元。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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