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法院昨公布首例娱乐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被行政处罚案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卢柱平)佛山南海大沥某娱乐城容留他人吸毒被警方查处,除经营者被判刑之外,警方还对娱乐城作出处以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娱乐城不服该处罚决定,和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打起了行政官司,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昨日,南海法院向媒体公布,近日该院驳回娱乐城的诉讼请求。据了解,这是南海法院审结的首例娱乐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被行政处罚案。
娱乐城涉嫌容留吸毒
经营者被判刑
2012年3月21日凌晨1时许,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属下的大沥派出所民警对佛山南海大沥某娱乐城进行检查过程中,查获黄某德等4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人员、涉嫌吸毒人员14名,并将此作为案件来源予以立案登记。在其后警方的询问中,14名涉嫌吸毒人员中有13人承认在该娱乐城吸食毒品的事实,而且该14名涉嫌吸毒人员作尿液毒品试验,结论均呈阳性。
南海公安分局随后对14名涉嫌吸毒人员处以15日行政拘留。黄某德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南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根据案发当日调查所取得的证据,南海公安分局于2012年4月9日对娱乐城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娱乐城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并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娱乐城处以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娱乐城不服该行政处罚,以南海公安分局为被告,向南海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公安处罚有理有据
娱乐城被判败诉
南海法院经审理认为,南海公安分局依法享有对娱乐场所治安状况进行监督管理的职权。从案件的证据材料来看,南海公安分局对本案14名吸毒人员所作的询问笔录、对黄某德所作的讯问笔录、对14名吸毒人员所作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医院尿液毒品检验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足以证实娱乐城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因此,南海公安分局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规正确,据此,南海法院驳回娱乐城的诉讼请求。
判决之后,原告娱乐场没有提出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