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滨 画
去年村官犯罪人数为前年的7倍多 佛山中院提出实行村官“离任审计制”等建议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记者昨日从佛山中院了解到,2011年和2012年村官犯罪分别出现了金额和犯罪人数的激增:2011年村官犯罪的涉案金额高达4800多万元,为2010年的100多倍;2012年村官犯罪的涉案人数激增至51人,为2010年的12倍多,为2011年的7倍多。针对这种情况,佛山中院提出了司法建议,要求实行村官“离任审计”制,并公选大学生村官、提高村官待遇。
据佛山中院透露,2010~2012年,佛山两级法院共审结了40件(其中二审案6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数共计62人,涉案总金额达8582.76万元。在2011年和2012年这两年,村官犯罪分别在金额和数量上出现了井喷式增长。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佛山两级法院审理了村官犯罪共计4件4人,2011年共计7件7人,2012年骤增至29件(含6件二审)51人;2010年涉案金额为42.8万元,2011年激增至4835.76万元,2012年则为3704.2万元。
中院表示,近年来城市转型升级战略加速,农村城镇化等城市升级目标的项目纷纷立项并实施, 村干部在管理、发放、使用征地补偿款及村级收入资金中存在不少问题。
构成:主要负责人占七成
中院报告显示,村官犯罪主体主要是村居干部等直接权力人。在涉案的62人中,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农村股份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共计44人,村委会、经联社、村(居)民小组的会计、出纳、报账员等人员共计18人。
这些人涉及的罪名多种多样,除了贪污、职务侵占、私分国有资产、玩忽职守、挪用资金、非国有工作人员受贿这些传统意义上的“职务犯罪”外,甚至还包括诈骗、敲诈勒索、串通投标等罪名。其中贪污罪、非国有工作人员受贿罪最为突出,两罪共计32人,占犯罪总人数的54.8%。
此外,在量刑方面,共计46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占犯罪总人数的74.2%,而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为14人,占犯罪总人数的22.6%,还有撤回起诉1人,免予刑事处罚1人。
犯罪领域:三大领域均与土地相关
中院表示,有过半数的案件属于共同犯罪,其中亲属参与的占共同犯罪案件总数的20%。该类型案件的涉案人员组成,多呈树状结构,即以掌握土地、资金、工程等事务决策权的公职人员(或村居干部)为职务犯罪核心,负责协调体制内各种关系、整合各类资源,而亲属及下属均为共同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犯罪领域方面,案件主要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公寓建设、征地等领域。此外,法院还总结了目前几个比较集中的犯罪领域:一是在高速公路征地过程中,与政府和高速公路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相勾结,利用自己或亲友名义,虚构、虚增补偿项目,重复补偿,或使不符合征地补偿范围的物品得到补偿,骗取各类补偿款;二是在经营、管理村集体征地返还地(属国有划拨土地)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款,虚构土地租赁合同,致使农村征地返回地带租约拍卖,帮助行贿人排斥竞争对手低价买地;三是收受贿赂为他人在承包村中土地经营提供有利条件,损害村民的利益。
案例
嘉怡社区窝案:共同犯罪多人落马
经南海区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案发,成杰任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嘉怡社区支部委员会书记、嘉怡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主管全面工作。2010年至2011年,嘉怡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从事人口普查等期间,成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经费的方式,分别与嘉怡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杜洁霞、刘玉玲、叶啟文等人先后四次从嘉怡社区居民委员会账上套取专款共人民币160800元,他们各分得赃款。
此外,2005年至2011年间,成杰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在嘉怡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账报销其私人汽车维修费用的方式,侵吞南海区大沥镇政府下拨的公款人民币9350元。
其中,刘玉玲是大沥镇黄岐嘉怡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叶啟文和杜洁霞分别是嘉怡社区党支部委员。根据各人的自首、退赃等情节,南海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成杰有期徒刑五年,判处刘玉玲、叶啟文、杜洁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佛山中院于去年年底驳回其上诉请求。
西樵百西村案:小出纳大权力显漏洞
黎建生于1982年,案发前任南海区西樵镇百西村委会出纳员。经查明,从2010年2月至2011年3月期间,被告人黎建生利用其担任南海区西樵镇百西村委会出纳员的职务便利,先后六次将其管理的村委会账上公款转到私人账户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大岗支行(以下简称农行)的理财产品,并在一个月左右村委会审计前转回村委会公账内,以规避检查赚取利息。他每次挪用的金额为500万元至600万元,一共挪用的金额高达3400万元,而他总共赚取到的利息约为5万元左右。
案发后,黎建生退还全部挪用资金以及犯罪所得,并于2011年3月1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去年7月,法院以犯挪用资金罪,判处黎建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九江田心村案:虚构事实诈骗村民
崔惠明是南海区九江镇沙头南金田心村原村支委干部,因沉迷赌博无法自拔,从2009年9月开始,崔惠明虚构村委有土地出售的事实,骗取本村村民崔某购买,以“购地款”和“办证款”等为名,先后五次骗取崔某共215.38万元。崔惠明将上述骗取款项用于赌博挥霍。2010年3月,崔某发现被骗后,要求崔惠明归还欠款。后崔惠明分四次归还崔某共10万元。
2011年,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崔惠明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析因
为何村官犯罪近年激增?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社会学教授张喜平分析,快速城镇化导致农村土地、集体资产等稀缺资源升值,而掌握这些资源的社区(村)在市场化交易中,拥有较大的赢利空间,容易滋生基层腐败。
至于基层“硕鼠”屡屡出现的原因,他基于调研认为,一是基层反腐制度建设不完善,二是信息不对称、不透明,三是村级事务缺乏第三方介入。
张喜平指出,目前南海区狮山镇的部分村居以及顺德区的部分村居正在试推纪委工作室制度,它以村纪委工作室的设立前置纪检工作,以从村两委委员中遴选纪委委员并赋予监督职能的方式,形成纪检监督与基层行政管理的分权,在监督的制衡当中通过加大违规者的成本,降低腐败的机会和预期,尽量把腐败消除在萌芽阶段。
从张喜平的调研看,纪委工作室在基层反腐上能取得成效。但是,他同时指出,目前纪委工作室在佛山尚未能向更多的村铺开,特别是向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干群关系不够和谐的村转移,基层反腐制度建设仍不完善。
司法建议
村官“离任审计”监管权力 乡镇领导也应受“牵连”
村官犯罪出现激增,佛山中院总结的原因包括两方面。首先是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管。针对这种状况,中院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制定操作性强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细则,规范补偿款的发放管理工作,严控资金流向;统一规范补偿款的拨付,将补偿款由银行专户直接划拨被拆迁人,避免中间环节的截留。
二是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并防止这种公开流于形式,走过场。一是要求公开内容全面完整,涉及到的收支情况应详细公开;二是公开时间要及时,每季度至少要公开一次,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土地征用补偿款、上级下拨的专项补助、集体资产承包、租赁费等应是重点公开的内容。
三是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年度工作审计、专项财务审计。审计工作由乡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所、农经站等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对农村离任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会计员、出纳员等干部在任职期间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对于村官犯罪激增的另一个原因,中院认为是村干法律意识淡薄,综合素质不高,特别是福利待遇较低。为此,佛山中院建议,应适当改善和提高村基层干部的待遇。规范村基层干部的报酬,可以根据各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经群众讨论,村党支部、村委会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并与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挂钩。对于经济条件比较差的村,乡镇政府应帮助落实改善村干部的报酬,以尽量减少杜绝村干部因生活困难而心理失衡走上职务犯罪道路。
中院还建议,加大惩处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一是要建立对乡镇领导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村级财务管理乡镇负责制。二是加大对村干部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