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2日电(记者 贺占军 赵春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2日介绍,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继1日悬赏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之后,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又发布通缉令,公开通缉近年来一批杀人、纵火、制作爆炸装置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案件的1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
为发动群众,形成全民参与的“人民战争”,自治区公安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发布了《关于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通告》。
《通告》称,凡知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各族群众,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予以奖励,并对检举揭发人予以保护和保密。对提供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在公安机关破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知情不举、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自治区公安厅介绍,近年来,新疆公安机关侦破一批杀人、纵火、制作爆炸装置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案件,一批犯罪分子先后落网,受到法律严惩,但仍有犯罪嫌疑人在逃,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绳之以法,消除危害,自治区公安厅2日发布通缉令,对11名犯罪嫌疑人(具体名单已在互联网公布)予以公开通缉,请各族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
公安机关同时正告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是唯一出路。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予以宽大处理,如果一意孤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坚决维护新疆社会稳定
人民日报评论员
“要稳定,不要动乱。”新疆近期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伤害。新疆各族群众从亲身经历中更加深切体会到,稳定是安居乐业的根基,没有稳定,一切幸福都无从谈起。
连日来,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广大武警官兵整体防控、全天巡逻,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迅速行动起来……一张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安全网,正在天山南北铺展开来。雷霆万钧的行动,回应着新疆各族群众的普遍呼声,也彰显着党和政府的坚定决心:坚决打击暴力恐怖主义,坚决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坚决维护新疆各族群众根本利益。
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回顾新疆60多年的发展历程,什么时候社会稳定,经济就健康发展,各族人民的生活就安定祥和;什么时候社会稳定受到破坏,经济就停滞倒退,各族人民的安全、幸福就会失去保障。稳定是发展的前提,稳定是繁荣的基础,稳定是最大的民生,这是历史实践所证明的颠扑不破的真理。
这些年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总体向好,经济不断发展、民生持续改善,新疆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阶段。GDP连续越过5000亿元、6000亿元、7000亿元台阶;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3年增速位居全国前列;高速公路总里程由原来的842公里增长到2277公里;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增速在全国21个大型机场中排名第一……新疆步入了历史上经济发展最好最快、人民生活改善最大最多的时期。越是在这样的发展关键期,越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样才能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反之,如果社会动乱动荡,不仅发展无从谈起,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
分裂祖国不得人心、制造动乱不得人心、破坏稳定不得人心。今天的新疆,人心思稳、人心思安、人心思发展,这是大势所趋、民意所向。也要看到,尽管当前新疆社会大局稳定,但近期发生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再次表明,新疆的反分裂、反恐怖斗争仍然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还是比较激烈的。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能掉以轻心、不能丝毫懈怠;必须紧紧依靠群众,打一场反恐怖反暴力的人民战争,铸就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之盾,切实维护新疆团结稳定的大局。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谋富裕、求发展、思稳定、盼和谐,这是新疆2200万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全国13亿人民的共同意志所在。坚决打掉“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筑牢新疆社会团结稳定的根基,我们就能把新疆来之不易的改革发展成果维护好,就能把新疆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好。(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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