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土地交易出新规
本报讯 (记者张涨)昨日,禅城区在土地交易领域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及出让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交易前、中、后三个环节的程序规范。
如今后土地出让每季度将举行一次土地供应介绍会或相关宣传活动,地块出让时也须“双推”。而在交易中选择买家,特别提出原则上不得设置限制性准入条件,确要设置竞买条件只能从资信证明、行业类型和纳税额三方面定出。同时,也明确了出让地块的动工时限为一年,自交地之日开始起算。建设时限为三年,自地块动工时限终止之日开始起算。
前期推广:
南浦村地块成首例试点
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主要是为了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公开透明交易,对土地交易的前中后三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据悉,禅城范围内所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出让后监管都将适用这份实施意见。
据介绍,新政策规定在土地出让前,国土部门每一季度将举行一次土地供应介绍会或举办与这方面有关的宣传活动,公布本季度或近期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实现土地供应信息的透明化。在土地出让时,实行“推地、推广”同步进行的“双推”制度,即在地块正式推出市场时同步进行推广宣传,不搞闭门交易,切实体现土地的最优价值,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据透露,现在已经完成土地平整,即将进行招拍挂的重点地块南浦村旧改地块,就是禅城区首例实行“双推”的地块。
买家资格:
不得设置限制性准入条件
而在土地交易环节中,新政策还明确了一些程序细节。在地块的出让方式、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用地要求、出让金缴款时间、动竣工期限等条款都进行了明确,形成一个固定模板,其中竞买保证金为出让起始价的20%(取整万位)。而起始价在1亿元以下的地块,每次加价幅度按起始价的1%确定(取整万位),起始价在1亿元以上的,加价幅度按100万元加上1亿元以上部分的0.5%确定(取整万位)。
而在用地要求设置上,新规则规定经营性商住项目用地公开交易时,不准设置任何限制性准入条件,不准量身定做。而经营性非商住项目用地,如工业用地、都市型产业用地、总部经济用地等经营性非商住项目用地公开交易时,同样不得设置限制性交易条件。不过,若确因城市提升、产业发展等具体原因设置竞买条件时,只能从竞买人的资信证明、行业类型、纳税额三方面提出竞买要求,其中资信证明按起始价的50%设定;行业类型、纳税额由区经促部门根据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
交易监管:
规定动工时限为一年
为了打击囤地、延迟开发等花招,新政策也关注了土地出让后的监管。据介绍,国土部门将建立土地动工竣工申报制度、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制度、违约行为公示制度。以动态监管制度为例,区国土部门将在地块动、竣工期限届满前半年及届满前三个月时分别进行现场巡查,并发出提示函,督促竞得人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开发建设。
而为了保证交易安全,地价款在10亿元以下的(含10亿元),受让人须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缴交成交价款总额50%的地价款,余款在半年内付清;地价款在10亿元以上的,受让人须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缴交成交价款总额50%的地价款,余款在一年内付清。
同时,还明确规定出让地块的动工时限为一年,自交地之日开始起算。建设时限为三年,自地块动工时限终止之日开始起算。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