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在小诊所产子后大出血死亡
诊所老板一审被控非法行医获刑十年
案件发回重审昨日再度开庭
本报讯 (记者胡迪)经过一审、上诉、发回重审之后,昨日,谭中祥被控犯非法行医一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再次开庭。一审时,谭中祥被判非法行医罪成立,获刑十年。该案经上诉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市第一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此次重新开庭,谭中祥更换了辩护律师,仍然坚持自己无罪的说法。其辩护律师肖贻高在法庭上慷慨陈词,要求对谭中祥当庭无罪释放。
昨日,肖贻高向法庭提出请求,希望当时负责此案的法医出庭质证。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事故:小诊所产子后母亲死亡
谭中祥出事,是在2010年1月份,当时他在坦洲镇经营药店。当年1月15日,35岁的孕妇江凤来到谭某祥的药店,此时她已经超过预产期一个星期。江凤明显身体不适,不久后,她在药店产下一子。生产后,江凤觉得胸闷“心里不舒服”,谭中祥于是对她使用了宫缩素等药物。
由于产后出血,情况紧急,江凤立即被送往珠海市上冲医院救治。但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证,谭中祥的确没有行医资格,而他的药店一年前也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机关以此认为谭中祥涉嫌非法行医,并在2011年10月将其抓获,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对其提起了公诉。
发回重审 检方未提交新证据
由于谭中祥在事发时,的确没有有关单位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而根据中山市公安局坦洲分局出具的死因鉴定书,江凤由于胎盘残留导致产后出血而死亡,公诉方以此认定谭中祥的救治不当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但谭中祥的辩护律师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的肖贻高对此有异议。他称,本案经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中级法院以明确指出“本案主要事实不足、证据不足”,但此次重审,公诉方却没有提出任何新的证据,更无法明确指出江凤的死因。
肖贻高还表示,是否非法行医要看被告人的主观动机,“他是在帮人,如果这样都有罪,那以后万一有孕妇在路边要生产,就没人敢帮了。”对于江凤丈夫陈勇所说的曾在谭的诊所做过B超检查,肖亦指出,这仅仅是陈勇的一面之词,没有任何证据予以证明。
对于肖贻高的质问,公诉人认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关键看两点:首先,谭中祥是否有行医资格,这一点毫无疑问:谭中祥没有行医资格。另外,非法行医是否造成患者死亡的事实,这一点也可以明确,江凤确实不治而亡。
争执
陈勇:
一直在谭的诊所做检查
但对于整个案发过程,陈勇和谭中祥却始终各执一词。
据陈勇供述,2010年1月8日是江凤的预产期,可她一点动静都没有。于是他带江凤去药店找谭中祥做了B超,谭说一切正常。陈勇要求到医院去做彩色B超,被谭中祥劝阻:“照来照去还不是一个样,你放心。”
同年1月15日上午9时,陈勇再度带江凤到药店找谭中祥做检查。11时前后,江凤破了羊水,谭中祥说她马上就要生了,给她挂了四瓶药水,直到下午2时,孩子才生出来,但胎盘仍然留在体内。谭中祥按着江凤的肚子,谭中祥老婆直接用手伸到江凤的体内掏,也没有把胎盘拽出来。
看到江凤流了一床的血,陈勇急了,要求立刻将江凤送到医院去。谭中祥这才让老婆找来一辆货车,让陈勇将江凤送到珠海上冲医院。到上冲医院一个小时后,江凤经抢救无效死亡。
谭中祥:
不认识陈勇夫妇,“我是在做好事”
可是根据谭中祥在法庭上回忆的案发过程,他根本不认识陈勇和江凤,更没有给江凤做过B超,他只是在做好事、给人行方便。
谭中祥说,当时陈勇带江凤到自己的诊所求医时,他已经明确表示自己无法帮助到他们,建议他们迅速去大医院。但江凤说,要先借用一下诊所的厕所。谭中祥随即放行。但谁料想,江凤进入厕所后,意外羊水破了、他随即协助陈勇在厕所帮江凤把孩子生了下来。
谭中祥表示,他是在陈勇的要求下,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协助,孩子生产后,他将江凤送入了诊所的106房。“当时,陈勇说他们之前就自己接生过,所以这一次也不会有问题”。
但江凤在生产完后随即出现了子宫出血、呼吸困难等症状,谭中祥回忆,当时他先在江凤右手手臂上注射了缩宫素、避免子宫出血,随后,他立即让陈勇打车将江凤送到了珠海上冲医院进行救治。
争论焦点
除此之外,双方对部分案件事实也存在严重分歧。
一、是否在106号房内接生?
公诉人指控,谭中祥在药店附近的106房中为江凤进行接生。陈勇曾供述,106房中摆放过B超机,老婆曾经在房内进行过产检。对于B超机的事,谭中祥称是子虚乌有。而对于接生的事实,肖贻高认为现有证据根本不能证明。
“如果106房是接生的地方,那在里面肯定能发现羊水,但是公安提供的照片、现场勘察中,都没有发现房间内有羊水,这只能证明小孩不是在房间里生的”。肖贻高说,找不到羊水,恰恰符合小孩是江凤自己在厕所出生的事实,因为羊水很快被冲走了。
二、孕妇到底为何死亡?
中山市医学会出具的鉴定书显示,江凤是由于胎盘残留导致产后出血而死亡。但根据相关的照片显示,江凤死时,没有出现胎盘残留的痕迹;鉴定书只有结论,没有体现对器官组织切片的检查,肖贻高要求法医当庭质证。
肖贻高认为,孕妇自身身体不佳。“高龄产妇本身可能因为子宫肌瘤、羊水栓塞等原因,生产时诱发其他病症,即便在大医院,猝死的几率也很高。而且江凤产后出血表明她宫缩乏力”。肖贻高认为,产后谭中祥给孕妇注射宫缩素是在积极地帮忙。
对此,公诉人称,如果是在正规医院治疗,江凤的生存几率能够提高很多。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