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休假都保证不了,我怎么能常回家看看?”这是许多打工族的心声。新华社图
本报讯 (记者李琼)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不常回家看老人将被认定违法。法律明确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事实上,对于常年在外地工作的人来说,并非是不想回家,而是假期太少,“连休假都保证不了,我怎么才能常回家看看?”法律出台固然是好,但是如果不能落实劳动者“探亲休假的权利”的强制执行,法律恐怕也将成为一纸空文。
一项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之所以很少回家看看,四成网友是苦于“工作忙,有假无休”,三成多网友则因为“离家太远,交通成本高”。能休一个宽松而安心的探亲假成为不少职场中人的奢求。其实早在32年前,为解决职工与配偶、父母长期分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就批准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下称《规定》)。根据《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20天至45天的探亲假。32年过去了,这一具有时代特色的“探亲规定”从未进行过修改。
由于探亲休假的制订是在上世纪80年代,工作大都是国家分配的,个人没有太多权利去选择和改变,所以在福利上有相应的探亲休假举措。但在今时今日,探亲休假存在的背景已经没有了。随着双休日和带薪年休假的实行,目前的休假时间越来越多,探亲休假的规定也就有越来越多的局限,并且将逐步被带薪年休假所取代。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该《规定》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休假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这也使得一些私企、外企的员工基本与探亲假无缘。事实上,这一规定早已变了味儿。就算是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哪怕是国家机关,现在真正很好执行这一休假制度的单位也很少。某企业员工表示,探亲休假现在只是一项可选福利,并非是强制性休假制度,企业会以各种理由推掉。有探亲休假的单位尚且如此,一些私企、外资员工更谈不上“常回家看看”了。因为私企用人都比较紧,正常工作运行中一旦出现空缺,工作岗位将很快被别人顶走,所以员工一般都不会冒着丢掉饭碗的危险长时间请假缺岗。
法律专家认为,探亲休假属于企业职工福利,在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再由国家制订这样的政策并不合适,建议由企业与工会协商解决员工探亲休假问题。协商的内容包括允许探亲休假的对象,探亲休假的时间,探亲休假期间员工的薪酬待遇等。
国务院“探亲规定”主要条款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网友热议
WD:如果子女不常常回家看看算违法,那么建议供职单位如果不放员工探亲假也要一并承担法律责任。
小讨厌:对于条款中明确的“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如何保障?是按照工龄还是按照级别计算探亲假休假天数和休假周期?怎样保证探亲假是被用来探亲而非挪为他用……
w破茧成蝶:要变成法定节假日就好了。
HR王:是不是以后回家探望老人要准备个小本子,让爸妈敲章,并记录下时间?
淡蓝色的心情:谁不希望常回家看看老人啊?可是现实生活中有时却很难办到的。探亲假制度规定已婚的四年才有一次探亲,怎么能“常回家看看”?
平子傻乎乎:尊老爱幼是中华美德,为什么常回家看看还要立法?如果回家一次丢工作丢饭碗,家人肯定不要这样的结果。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