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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滘改造补偿每平涨四千

2013年08月03日07:06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沥滘改造补偿每平涨四千

沥滘村周边新兴的小区。 记者莫伟浓 摄

沥滘村环秀坊大街6号的西关大屋。记者邱伟荣摄

  由11000元/平方米升至15000元/平方米 四层以内合法建筑面积可“拆一补一”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城中村”改造项目,时隔一年后,新一轮的补偿安置方案出炉。相比旧方案,新方案提出无论村民还是外地人,四层以内的合法建筑面积可“拆一补一”,货币补偿则升至15000元/平方米。然而,自从5月下旬南洲路拍出34590元/平方米的地王后,村民对补偿标准的预期也水涨船高。

  沥滘经济联社表示,征集村民意见后计划在一个月后出台补偿安置方案,届时,4525名社员就要对是否同意整体改造进行投票,若同意率高于80%沥滘村改造才正式立项。

  文/ 记者廖靖文

  难产12年 新补偿标准较一年前有提高

  位于新中轴线南端的沥滘村是海珠区乃至广州市区改造面积最大的“城中村”,达151.42万平方米。早在2001年,沥滘村就被定为广州市首批进行改造的城中村。由于整村体量大,改造难度也大,十年间整体改造方案几经难产。

  2011年7月,沥滘村城中村改造方案经过市“三旧”领导小组原则通过。2012年初,海珠区宣布沥滘“城中村”改造项目,由珠光集团投资28.3亿美元参与。去年8月,沥滘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公布,村民普遍反映补偿标准较低,随后一年改造推进缓慢。

  日前,一份最新版的补偿安置方案出炉,沥滘经济联社近日在村文化活动中心连续举行补偿安置方案通报宣讲会,全村19个经济社的4525名社员将分批参加。

  沥滘村委副支书卫志雄介绍,去年8月第一个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布后,一共征集到1473份村民意见,最后浓缩成58条。现在看到的最新补偿方案,将村民的意见都纳入考虑了。

  改造回迁费是天价 村委拟分三片改造

  根据之前进行摸查和测绘,沥滘村有4900多栋房屋,按新方案,需补偿的面积将近200万平方米。村民卫先生自己算了一笔账,这200万平方米如果整体改造,按照目前住宅30元/m2·月,集体物业50元/m2·月的临迁费标准,一次性发放一年的临迁费至少要70多亿元。

  “我是本村人,新旧方案变化不大。对于外地人,由原来补偿三层半到现在补足四层,有所提高了,不过15000元/平方米的标准跟周边楼价差太远了,还不到一半价格。”村民袁先生说,去年沥滘村旁边的楼盘才卖23000元/平方米,现在都卖到34000元/平方米,加上大沙旁边拍出了地王,不管村民还是外地人都很有底气,货币补偿标准每平方米提高4000元也低过预期。

  对此,卫志雄介绍,如果一个月进行的社员投票,赞成率通过80%。沥滘“城中村”改造项目就正式立项启动,但是不会马上就拆迁,届时将会公布把整个沥滘村分成东、中、西三个片区,分片进行改造。卫志雄强调,每个片区内的全部产权人要就拆迁协议签约。“我们希望每个片区签约率达到90%,最好是95%才启动拆迁”。

  鼓励措施:

  先签约者可优先参加摇珠选房

  在楼价飞涨的今天,早签约已经远不是几万元的奖励就能打动村民的。新补偿安置方案中,除了在期限内签约和交房可以获得2万元签约奖励和2万元搬迁奖励外。还提出,具体选房时,将以先签约先选房为原则,首批签约交屋的,将优先批次参加摇珠或抽签方式选择安置房。

  为了更好满足回迁后出租的愿望,复建安置区规划建设部分高档公寓,供补偿安置对象摇珠选择,并强调首批签约并移交房屋的优先,这些高档公寓由联社统一经营管理。

  但是对于这个鼓励措施,多数村民都不是太感冒。记者连日走访了解到,沥滘村19个经济社之间的经济实力差别较大,东片的经济社以往主要靠农业收入,社员的分红很少,而西片的经济社靠近茶叶城、鞋城等多个批发市场,收益则好得多,9社、11社等收益好的经济社,社员分红很丰厚。位于沥滘西街的一个社员直言,一个月的租金收入就有2万~3万元,“我当然不愿意改造了”。与此同时,沥滘村还有为数众多的历史违建,按照补偿方案,这些违建最高只能获得15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偿,这些都成为了改造中的不确定因素。

  去年与今年

  补偿方案对比

  2012年8月原方案

  货币补偿标准:11000元/平方米

  对于“四类人”:当“证大屋小”,其未建设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计算复建房安置面积,不做任何补偿及不给予临迁补助费;当“证小屋大”时,超建面积仅给予材料损失费补偿(具体标准是:框架结构12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10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800元/平方米);“证屋相符”的,按照合法面积“拆一补一”。

  对于“非四类人”:原则上按已建合法面积结合证载层数最高上限为三层半给予安置复建房。超出三层半以上的已建合法面积只能按照110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不能给予安置复建房补偿。

  庭院种植的果树、绿化树补偿标准:果树500元一棵,绿化树400元一棵。

  2013年8月新方案

  货币补偿标准:15000元/平方米

  对于“村民”:已建房屋合法面积按照“拆一补一”给予安置,每栋房屋以宅基地证合法面积计算四层面积为复建补偿安置面积。如果现有住宅面积还达不到证载建基面积(以四层计算)的话,村民可按6000元/平方米单价购买相应的权益面积。

  对于“非村民”:按宅基地证合法面积计算四层面积为复建补偿。超出四层以上合法面积只能按照150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不能给予安置复建房补偿。超建面积仅给予材料损失费补偿。

  庭院种植的果树、绿化树补偿标准:绿化树从地面起算1.3米的树木直径,以胸径大小为标准计:10厘米~15厘米按110元/株,每增加5厘米金额相应增加100元/株;果树按绿化树的标准乘以2.0参数计算。但胸径若小于10厘米则无补偿。

  备注:符合以下四种情况任一条件的补偿安置对象统称为“四类人”:属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沥滘经济联合社的股民,并在本村内有房屋产权的人;在本村有户籍的居民并在本村内有房屋产权的人;原本土村民、居民的外嫁女在本村购买房屋并有房屋产权的人;原有本土血统、世居,现侨居海外、港澳台等但在本村有房屋产权的人。不符合上述四种情况任一条件的对象,为“非四类人”。

  今年的方案用“村民”、“非村民”代替“四类人”和“非四类人”的说法。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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