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广州中央医院宣传队
▲1952年1月1日,医院迁入广州市东山区新院址
(图片由广东省人民医院档案室提供)
李廷安(1898-1948.5.6)广州中央医院第一任院长
1946年广州中央医院旧址
□李永宸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西南、西北大后方建立了三所中央医院,分别是重庆、兰州、贵阳中央医院。战后,重庆中央医院迁回南京,改称南京中央医院,兰州中央医院则迁至天津,称天津中央医院。贵阳中央医院则迁到广州,1946年改称广州中央医院,1951年改名广东省人民医院。谈到民国广州中央医院,绕不开首任院长李廷安。李廷安,中山小榄人,被称为“从事地方公共卫生最早之一人”,北平协和医学院博士、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博士,曾任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和中央卫生实验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前身)院长。
壹、请辞上海市卫生局长,服务桑梓
抗战胜利后,行政院第742次例会决定任命李廷安为上海市卫生局长。而李廷安此时停留广州,1946年5月15日上海市长吴国桢去电李廷安,促其径飞上海就职。而李廷安以患病为由恳辞。6月下旬,此时上海市卫生局长一职人选已确定,时值上海霍乱流行,李廷安关心上海疫情,前往“视察沪西江苏路(忆定盘路),诸安浜及劳勃生路一带平民住宅区,对各该区平民饮水问题,以及垃圾清除问题,均有详尽之指示及改良。”
据李廷安的儿子李宝健回忆(著名生物学家,曾任中山大学副校长、生命科学院院长),那时李廷安确实患病了,1945年就因肠癌做了第一次手术。李廷安以此为由,请辞上海市卫生局局长。但后来上海霍乱流行,李廷安却立即前往指导疫情防控。从中可以看出,李廷安无意于“卫生局长”一职,却执着于中国的公共卫生事业。
抗战胜利后,很多官员都千方百计寻求官职,李廷安却对远东最大城市——上海的卫生局长一职无动于衷,何也?据李宝健回忆:家父一辈子为北平、上海、四川的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要在有生之年回报桑梓,在家乡广州建立一所协和式医学院和协和医院式的医院。(按:李廷安在1929-1932年,先后任北平卫生事务所所长及协和医学院教授;1932-1937年,任上海市卫生局长,直至上海沦陷;抗战时期任中央医学院教授、四川华西大学医学院教授兼附属医院院长。)
贰、诚邀四方人才,服务中央医院
此时李廷安身兼广州中央医院院长、私立岭南大学孙逸仙博士纪念医学院院长、博济医院院长。他深知一流的医疗水平取决于一流的医学院和医院,一流的医学院和医院取决于一流的人才。他任院长后第一件事就是凭借自己的学术声望和人格精神诚邀四方人才,服务中央医院和岭南大学医学院。其中著名的有获得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的寄生虫学家陈心陶、获得纽约州立大学博士学位的儿科专家钟世藩、病理学家秦光煜、泌尿外科主任卢观全。此外,许天禄、游维义、汤泽光、许汉光、林廉卿均得到李廷安亲自去信邀请,他们当中绝大多数应邀来粤。广州中央医院是私立岭南大学孙逸仙博士纪念医学院的教学、实习医院,这些教授也是医院的兼职教授。
其中有些感人的往事。著名解剖学家许天禄(李廷安逝世后,医学院院长一职的继任者),曾遇见一件左右为难之事:许天禄受到李廷安的邀请且答应在先,协和医学院教务长随后又邀请他到协和任职。从许天禄给福建同乡陈心陶的去信,看得出许在处理这件事时的态度:“协和胡教务长……请弟回母校任教,弟已应岭南之聘,即遽辞。当然为信用及人情起见,弟绝不能更改赴粤之决定。胡大夫云渠将与李廷安院长商洽让聘,弟认为此系协和院长与岭南医学院院长间之事,弟丝毫不能作主。若李院长愿意帮助协和复校,同意让聘,弟则可北上(盖母校之召亦不能不帮忙)。若李院长不能接受协和之请求,弟当然仍须践约赴粤一时。”(见省档案038-002-6-066-067)当时的学者很讲信用,把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口头承诺当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来履行。而李廷安给北平协和医学院胡教务长去信称:“敝学院须请许天禄医师,按照预约,本学期必须来粤授课,以免困难,尚希谅解为荷。”(见省档案038-002-6-068)据李宝健回忆,许天禄上解剖课极为生动,可用五种不同颜色的粉笔在黑板上描绘人体不同的组织器官,可见其学术造诣之深。
据《省医史话》载,“当时医院的病历几乎都是采用英语书写,在查房的时候,专家们都用英语问问题,而年轻的住院医师们,能用英语回答的,则一定要用英语回答。”对于聚集着众多北平协和医学院毕业生的广州中央医院,这是能做到的。据中国西南各省区第一位协和毕业生、公共卫生专家陈志潜在《我的回忆》中称,他为参加北平协和医学院的入学考试,从上海购买英文版数、理、化教材作为复习资料,招生办秘书是用英语与他交流,老师全部用英语授课。入学难,毕业更难,1924年3人毕业,1925年5人毕业,1926年3人毕业。广州中央医院的迅速崛起,离不开这一批协和医学院毕业生的贡献。曾任广州中央医院泌尿外科主任的卢观全(毕业于协和医学院),就获得过1948至1949年度英国文化委员会为中国大学优秀毕业生设立的奖学金,到英国进修留学(该年度仅20个名额)。
叁、扩充旧院,建筑新院
广州市惠福西路,现广东人民医院门诊部所在地,原有一家医院沦陷期间被破坏,光复后,李廷安请了合众工程师事务所设计“广州中央医院建筑惠福西路医院第二期工程设计图”(见省档案006-002-2335-344)。后因惠福西路的医院已满足不了需求,李廷安选址建立新院舍。据李宝健回忆,李廷安最早看中二沙岛的一块地,后因价格太贵而作罢。最终选定现在东川路与中山路交界处的一块地作为院址,建立新院。此地附近是殡仪馆,极为荒凉。李廷安通过争取政府拨款、国际红十字会赠款、广州善后救济署的帮助、银行贷款以及募捐等途径,筹措经费,作为建院之用。至1947年,广州中央医院有185名卫生人员,居广州所有医院之首,病床数215张。
肆、酌情减免患者医药费
据两广浸会医院院长曾恩涛回忆,1946年下半年,两广浸会医院病人越来越多,医护人员短缺严重。此时广州中央医院先后遣派廖成群、王埕两医师前往帮忙,分任外科妇儿科工作。又派实习医师黄大盛协助医务,护士学生经过2个月的训练后也到医院工作。
广州中央医院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医药费有减免优惠,首先由患者所在单位提供收入及生活困难等证明,经医院批准后予以减免。国立中山大学韩某,其妻入广州中央医院分娩,“由校致函中央医院,叙明×收入微薄,负担繁重,生活艰苦,请按照优待公务人员留医优待条例,尽量免费。”国立中山大学理学院化学系学生尹某,“于7月中患急性伤寒病,原拟入本校附属医院留医,无奈是时病室告满,无法入医,故特入广州中央医院诊治。迄今幸得痊愈,将可出院返校。惟用费过巨,以生清贫之家,实有负担不及之感,拟照该院留医条例,凡家境清贫学生在留医期中之药费,如有学校公函证明,可得优待。”于是请校方出具证明,以获医院优待。(见省档案020-004-295-189)
李廷安从1945年发现肠癌后,自知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1946年1月回到广州后,他紧张而有序地推进广州的医疗卫生工作,举凡引进人才、修建被毁校舍、购买仪器设备和书籍、筹措资金,甚至小到为中央医院救护车所需汽油向有关部门申请优惠价等,事无巨细均事必躬亲,尤其是邀请了大量毕业于协和医学院且有海外留学背景的中青年学者,这为提升广东的医疗卫生和医学教育水平,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虽然服务广州仅2年多时间,但他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广州中央医院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1948年5月6日在广州逝世,享年50岁。刊于《中华医学杂志》的讣告对其作了如下评价:“担任了岭南大学孙逸仙博士纪念医学院院长,广州中央医院院长和博济医院院长——这三个职务,这三个职务中的任何一个职务都可占用一个人的全部的时间,可是他独特的能力和勇气使得他同时地领导了这些在广州的主要的医学的机构,他并且首次协调地使得这些机构和这些机构所服务的社会同时得到了利益。”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