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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等高危项目经营将纳入文化执法部门监管

2013年08月06日15:01    来源:海南特区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潜水等高危项目经营将纳入文化执法部门监管

  记者5日从海南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获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今后全省各市县内潜水、游泳、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管理和监管,将纳入海南省文化市场执法部门管理。近日,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三亚市海上高危体育项目进行检查,情况良好。

  潜水等项目列入高危项目

  据介绍,为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国家体育总局出台并开始实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将潜水、攀岩、滑雪和游泳纳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滑雪项目目前在海南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规定,凡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二是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三是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亚市作为海南省重要的旅游城市,在一些旅游景区和景点,经营了近海潜水、室内外攀岩等高危险体育项目,此外三亚市不少星级酒店都设置了游泳池。近日,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来到三亚市,对三亚市的海上高危体育项目进行了检查指导。据介绍,三亚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加强对海上高危项目检查。截至目前,三亚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已对该市26家经营海上高危项目的单位进行了仔细检查和登记入册。

  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强调,按照规定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记者 刘伟)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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