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徐州8月9日消息(江苏台记者孙强 徐州台记者陈永峰)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最近,有微博曝料:"因父母找不到,外公外婆不相认,1岁男童小星星在徐州传染病医院重症监护室待了大半年,至今无家可归"。来听江苏台记者孙强、徐州台记者陈永峰的报道:
在徐州传染病医院重症监护室,一名天真可爱的男童正站在学步车里来回走动,两名护士正逗着他玩,这个孩子就是刚满1岁的小星星,护士郭小燕说,小家伙胃口很好。
郭小燕:饭量很大,成袋的米粉,一次能吃3袋。喝奶,一次能喝200毫升,还挺乖的。
院方专门给星星买了一个小床,并安排一间屋子,有专人给他喂奶、洗澡,讲故事,医生、护士们还凑钱买了很多玩具。小星星为什么会被遗弃在医院里?医院副院长王春颖说,去年10月星星因为身患梅毒,被父母送到医院来治疗。
王春颖:一开始的时候,孩子的父母交了一些费用,但是后来一个礼拜之后,再给她的父亲母亲联系,手机就关机了,就一直都联系不上。
入院后,星星的病情很快得到控制,20多天后就治愈了,在联系父母未果后,院方报警并通过警方找到了孩子的外公外婆,但是老人却不认这个孩子。负责处理此事的院保卫科科长付学军说:“我说小孩病已经治好了,要不约个时间,我们把这个小孩给你送过来,她家里说,这个小孩与我们家里无关。”
就这样9个多月过去了,小星星医疗费无人结算,他无法回家,只能生活在重症监护室,王春颖十分担心孩子的健康问题。
王春颖:我们的重症监护室,收治的都是一些各类传染病的重症病人,是一个非常不利于孩子生长的环境。
小星星一天天长大,待在医院病房总不是长久之计,院方想到能否让小星星先住到福利院里,可是星星不符合进入福利院的条件。
付学军:他说,福利院是收捡拾的孩子,无主的孩子,这个小孩他有家庭住址,有母亲,有外祖父母,所以他们收也不符合这些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亲生父母将孩子遗弃在医院,可以由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宇建议,院方可以按照遗弃报案。
赵宇:可以孩子的名义进行报案,如果遗弃已经立案的话,显然不利于再监护,这个孩子可能没有监护人了,如果没有监护人,福利院这方面是要接收的。
我们特别衷心希望小星星的家人是有苦衷,而不是恶意遗弃他的。这么小的孩子现在他可能还不懂,但是,他长大以后该怎么跟他说呢?退一步说,如果小星星的父母 遗弃罪名成立,那么也希望有关部门负起责任来,给小星星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