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8月12日电(喻珮、戴昌明)爱情,人类永恒的主题。有这样一个女性群体,她们勾画出爱情美好的图景,又在瞬时间历经了现实狰狞的面孔。她们是一场邂逅中的幸运儿,也是受害者——她们是“未婚妈妈”。
在社会性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婚前性行为越来越被接纳的今天,婚姻,究竟是爱情的坟墓,还是起点?孩子,究竟是爱情的附属品,还是目的?“未婚妈妈”眼中的爱情是否更加透彻、犀利?
一夜之间忽然成长
2012年11月的一天,25岁的其其(化名)牵着三岁的女儿小诺来到武汉市区一家照相馆拍摄亲子婚纱照。“没想到第一次穿婚纱,给了我女儿。”其其忆起那段不快的往事:拍照的前两天,她和孩子的亲生父亲正式分手,结束了一段难以为继的感情。
其其是一名来自武汉的未婚妈妈,与男友分开后,她独自抚养女儿。
“我时常在想,我到底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好人还是坏人?受害者还是小三?善良的还是恶毒的?”其其反问自己。和她一样,许多未婚妈妈每天都在经受这样的挣扎和拷问。她们在这样的环境中,被迫成长,被迫坚强。
“我感觉一夜之间长大了。这段时间经历了太多变故,我已经没有力气纠结于过去,生活还要继续,我必须站起来。”其其说,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给孩子带来希望。
生活难于爱情本身
在四川生活的小苏(化名)当初以“小三”的身份生下了孩子。对于当时26岁的她而言,即使明知对方有未婚妻,还是渴望用“爱的结晶”来争取爱情。
“未婚妈妈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家人朋友不理解我,求职屡屡碰壁,我的生活被笼罩在乌云之下。”小苏说,邻居们时不时表露出鄙夷,私下里也有很多风言风语。她不明白,自己并没有给他人的生活增添麻烦,为何旁人要指指点点。
“有时看见别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幸福美满,我常偷偷落泪,也希望自己有个家。”小苏说,即使每天独自面对生活的艰辛,她也不曾憎恨孩子的父亲。“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宁愿留下爱情最初美好的样子。”
小苏反复强调,如果选择当未婚妈妈,就要有强大的内心。“我们国家和欧美国家不一样,未婚妈妈得到的社会各界的帮助太少。”她说,“未婚妈妈本身不容易,不能用法律道德去绑架人性。”
“一定还有更爱我的人”
在“未婚妈妈”的眼里,爱情是否已然变味?
其其说:“其实我想要的生活很简单。我在厨房煮饭,女儿在老公身旁睡觉,整个房间飘着饭菜香味,这就是我想要的家的感觉。”其其的眼神忽然闪烁起来。
“每个临睡前的晚安都说给了星星月亮,多希望有一天身边有个人,能郑重其事地对他说声晚安。”其其说,孩子的父亲已经被深深地埋在过往里、记忆里,她准备开始新的情感生活,重新恋爱。其其坚信:“世界上一定还有一个更爱我的人。”
经历了这么多,小苏坦言自己的爱情观改变不少。“以前我坚信爱情至上,只选择我喜欢的。但现在不同了,我觉得喜欢我的才是最好的。”小苏长叹一口气,出生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她,自幼便被父母宠溺,性格中带有强烈的追求自我的成分。“然而在爱情里,自私和固执只能裹足不前,互相包容和体谅才是长久的相处之道。”
华中科技大学人口与政策研究所所长石人炳认为,面对越来越普遍的“未婚妈妈”现象,应从源头劝导。年轻女性应该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对于性、生育、婚姻,需要秉持严格、负责的态度,不应助长不健康的婚前性行为。
“但是,即使中国法律上并不提倡未婚先孕,只要孩子生下来,就应该给予基本的人权保护。”石人炳建议,对于既成事实的未婚生育的情况,社会不应该歧视,妇联、学校等相关部门应该更宽容,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