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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蚊,既要有效,更要安全

2013年08月15日15:07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驱蚊,既要有效,更要安全

  文/羊城晚报记者 曾敏妍

  继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出现登革热疫情后,近日,广州也出现本地感染登革热病例。截至8月6日,全市共发现11名输入性病例和7名本地感染病例共18位登革热病人。广州市疾控中心提醒市民:高温+多雨,广州已进入登革热发病的高风险期。

  预防登革热的关键在于灭蚊、防蚊,尤其是预防传播登革热的白纹伊蚊(俗称花斑蚊)。白纹伊蚊更喜欢在居室内活动。多年的防蚊经验告诉我们,及时清理居室、阳台花盆器皿内积水,保持房屋清洁,减少蚊虫滋生环境尤为重要。但蚊子生命力强大,很多时候对它的滋生防不胜防,还需要驱蚊产品去抵御它们。市民一方面想要驱蚊,另一方面又担心驱蚊产品的成分是否安全。

  如何安全驱蚊?且看专家指引。

  驱蚊酯比避蚊胺安全

  目前,市民经常使用的防蚊产品有两大类,一种是蚊香类产品,另一种是可以贴身使用的驱蚊液、花露水。蚊香的作用机理是把蚊子熏晕或者杀灭,带有比较高的毒性。而驱蚊液、花露水是通过阻断蚊虫的嗅觉,使蚊虫失去对人体发出特殊气味的感官,让人在蚊虫面前就像穿了件隐身衣,让蚊虫找不到。

  据记者了解,全球驱蚊液产品中,驱蚊成分使用最多的是“避蚊胺(DEET)”和“驱蚊酯(IR3535)”。

  避蚊胺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杀虫剂,可以让蚊虫失去对人体发出特殊气味的感官,但科学界对这种驱蚊成分的安全性一直存有质疑,在多个国家的儿童驱蚊产品中,对这种成分的使用是有限制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都有对婴孩禁用避蚊胺(DEET)产品的规定。

  与避蚊胺比较,驱蚊酯的毒性较低,美国环保局认为,它对皮肤没有毒副作用,不会渗透进皮肤,国外对驱蚊酯在儿童驱蚊产品中的使用则没有过多限制。上海家化市场部品牌经理陈华杰介绍,对于孕妇和小孩,最好选用驱蚊成分含量较低的产品,虽然这样会缩短驱蚊的时效,例如含有4.5%驱蚊酯的驱蚊产品有效时间是7小时,而含2.8%驱蚊酯的只有4.5小时,但这样对于孕妇和婴幼儿来说更安全。

  纯植物提取驱蚊产品≠安全

  市面上出售的驱蚊产品,包括驱蚊型的花露水都标注有“农药正式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的字样,部分驱蚊产品上会以明显字体标识“微毒”。看到这些字眼,不少市民都因担心而转而购买一些“纯植物提取驱蚊产品”。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据我国相关规定:只要产品宣称有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等功效,该产品就划归大农药产品管理范畴,必须在产品上标注农药登记证号。中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毒理审评处处长陶传江介绍说:“驱蚊花露水上标注的‘农药’,并非我们传统意义上认为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大田农药,而是被国家管理部门划归到农药产品管理范畴的‘卫生用药’。”

  至于部分驱蚊产品上有“微毒”标识,也是依据法规而行的。按规定,划归到农药产品范畴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毒性分级”,包括剧毒、高毒、中毒、低毒和微毒5级,“微毒”已是最低标注级别。

  有读者认为,纯植物提取的驱蚊产品会更安全。事实上,凡有驱蚊效果的产品,标注了“农药正式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的才是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相关检验的合格产品。宣称驱蚊功效,却不标注农药证号的产品,例如众多妇婴网店上销售的“驱蚊环”等,其安全性值得推敲。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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