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4年前,因为经济纠纷,凶手在小飞家中将其父母杀害,年仅2岁的小飞一夜之间成为孤儿。凶手陈某虽被判处死刑,却无力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详见本报8月1日《深圳新闻》报道)。小飞及4名法定代理人将深圳市明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院,指其在管理上严重失职,导致悲剧发生,向其索赔各项损失196万余元。罗湖法院一审驳回原告诉求,原告不服上诉。昨日,此案二审开庭。
2009年7月19日凌晨,凶手陈某在小飞家中作案长达3个小时,保姆黄阿姨曾两次逃出住所,在小区大声呼救,但均被陈某抓回。小飞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以小区物管有重大过失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96万余元。
原告直指被告作为畔山花园的物管公司,安保工作严重失职,对外来人员不检查、不盘问、不登记。晚上无保安巡逻,小区无监控系统,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导致了惨案的发生。
罗湖法院一审认为,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精心策划的结果,小飞父母的遇害与被告的管理服务没有因果关系,遂驳回原告诉求。
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院二审开庭。原告方诉称,一审判决认定严重错误,明磊物业确实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凶手当晚能顺利地带着凶器进入畔山花园,正是因为没有保安员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检查,没有向住户通报有人来访。”
原告律师称,“当时保姆黄阿姨跑到小区球场撕心裂肺地喊‘救命’,她求救的地方离最近的岗亭不到150米,当时夜深人静,很多住户听到呼救都打开了家里的灯,但并无保安前来营救。”
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