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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堵动车门,违法就该罚

2013年08月22日15:07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强堵动车门,违法就该罚

  秦 丹

  日前,宜昌东至南昌的D3258次动车在汉口火车站遭遇一男一女强行堵车门,“逼停”动车半小时之久,原因是同伴还未赶到,导致约200人不得不到武汉站后改签。目前,此二人已被警方拘留。

  此事发生在19日11时21分,武汉一家媒体的报道中说,警察赶到后把堵车的二人硬推上车,在车上进行了“批评教育”。除此别无下文。于是,在微博、微信以及网上跟帖中,除了对这两名乘客的撒泼行径痛斥外,公众更是将批评的矛头,指向列车员、警察,甚至其他乘客,认为大家没有齐心协力及时制止这种跋扈行为,尤其是对警察只“批评教育”二人一番的作法,诟病之声不断。媒体上的评论文章也多是指向警方,认为“强堵动车门”免罚是一种负向激励。

  一个车厢,就是一个小社会。一个社会的正气,总不能被一两个人的跋扈气、戾气压住。所以,公众指责乘客和列车员,不是没有道理。因为这趟车的延误,不仅仅关乎这一车人,还可能影响到其他的线路、更多的人。再退一步,即便列车员和所有乘客都可以因为拦车者的暴戾之气退缩,那警察完全有责任“硬碰硬”,及时制止此事,并依法将二人拘留,这是警察的职责所在。

  好在,昨天终于有媒体曝出,强堵动车门的二人已被拘留,将拘留10天。不知这是媒体曝得慢呢?还是警察行动慢?很明显,这二人扰乱公共秩序,本已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法治社会,法的权威性不容亵渎。法的权威性,就要靠严格的执法来维护。法的力量能到达的半径,决定着法的影响力。这样的拘留顺民心,合民意,体现法的理性。

  既然国家已有相关法律,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个别人“不懂事”,就“不知者不为怪”。如果总是这样无视法律尊严,那堵火车门的成本就会变得很低。同样的原因,堵飞机门、轮船门、地铁门……交通有如一个社会的血脉,血脉不畅,谁是安全的?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每一个人都希望生活在一个法理昭彰的社会,每个人对不合法的现象,多会指手画脚,大都是深恶痛绝,但到了自己,公权私权分不清的,大有人在。公私不分,只要手中有权,无论权大权小,就可能利用公权寻租、贪腐;在寻常百姓,个人就会为了朋友义气等私人的情感,影响和破坏大多数人权利的实现,甚至影响到公共空间的安全。如果类似行径得不到及时的依法处理,那社会影响将会很糟。

  “公域讲秩序,私域讲权利”,公共社会的公序良俗,不容破坏。像这样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就该及时依法处理。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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