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大力推进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高检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和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坚持做到“六个严格”,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法警业务培训,增强司法警察的执法水平;二是严格按照院规章制度办事,遵纪守法,做到不越权行事;三是严格用警申请制度,用警部门不填写用警申请表,没有主管领导审批不予派警;四是严格派警制度,没有法警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审批,不予派警;五是严格落实执行任务后报告制度和填报用警反馈意见卡制度。法警执行任务完毕后不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不及时督促用警部门填写用警反馈意见卡的,取消该法警年终评先资格;六是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司法警察职责范围内的事,必须由司法警察来完成,检察官、书记员不准代行法警职责。
由于做到了“六个严格”,鄢陵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确保了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2010年以来无办案安全事故发生,法警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连年获得先进,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切实得到了充分发挥。(杨建锋 梁亚莉)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