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24小时滚动新闻

使用范围并无很明确规定

2013年09月05日14:04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使用范围并无很明确规定

  追问

  社会抚养费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9月4日羊城晚报独家推出了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共征收3亿元社会抚养费的报道。由于这些资金全部进的是各个区政府财政“口袋”,因此,这些钱最终怎么用,仍需各个区的人口和计生局、财政局解答。4日下午,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接受羊城晚报记者的采访时,率先就该区社会抚养费的使用问题进行解答;天河区财政局则让记者联系该区人口和计生局了解情况。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委托银行代收款,未具备委托银行代征款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代征代缴。代征代缴的征收机关收到的社会抚养费后,必须在三日内将所征收款项全部上缴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的专用账户内。

  4日,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国家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但对于使用范围,确实“从来没有一个很明确的、类似于‘地方教育附加’那样有专门文件指定资金使用范围”。

  “这个收入不是专款专用的,而是全部纳入区地方财力统一使用”,该负责人介绍,“我们没有把社会抚养费用于奖励或者返还,社会抚养费收入与支出也没有挂钩,是收支两条线,全部进入财政‘大蛋糕’统一支出。”也就是说,在荔湾区,社会抚养费是进入区财政预算收入的“盘子”里,统一用于包括医疗、教育、卫生、社保等各项支出。

  该负责人表示,在荔湾区,人口和计生局的支出全部要按照部门预算执行,而部门预算是经过区人大审议通过的。区人口和计生局对拿到的财政资金没有二次分配权,部门预算资金使用一步到位,不会存在有关部门拿财政资金去奖励街道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但会通过部门预算保障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经费,因此,这些财政资金的使用不会是“糊涂账”。

  国家卫计委:

  依法依规征收

  管理信息公开

  另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姚宏文4日晚回应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他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卫生计生(人口计生)部门在当地政府指导下,依法依规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信息公开工作。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4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已于9月3日收到律师关于社会抚养费的信息公开申请,审计署将依法依规办理。

  使用范围各地各自为政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国家明确规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但因为对社会抚养费的使用范围并无明确的规定,以致各地对收上来的这笔数额并不算小的财政资金的使用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

  以广东为例,广州市荔湾区的社会抚养费并没有专款专用,而是进入财政“盘子”里统一使用,也无返还一说。但在惠州市惠城区,“2012年惠城区人口和计生局预算编制说明”中明确说明:“2012年行政性事业性收费1000万元,预计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2000万元,按50%返拨镇(街道)用于计划生育支出。”

  公民难保公平享受服务

  社会抚养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范围不明确,使用项目不一,是否会影响公民、法人应公平享有的特定服务呢?按照财政部门的解释,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据了解,目前已有纳税人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在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之后,并没有得以公平地享受到应有的政府服务。

(来源:羊城晚报)

分享到: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