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24小时滚动新闻

雷政富受贿案二审维持原判

2013年09月18日03:0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雷政富受贿案二审维持原判

  本报重庆9月17日电 (记者刘志强)17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追缴雷政富受贿赃款316万余元上缴国库。雷政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分享到: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