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被告人韩磊在庭审中。 新华社 发
犯故意杀人罪 判后口头表示将上诉
判决书用四个“极”字形容其所为之恶
备受关注的北京大兴“摔童”案,昨日在北京市一中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以犯窝藏罪,判处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昨日上午,不少媒体前往北京一中院等候判决,韩磊的辩护律师在宣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韩磊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从我的层面来说,一定会让韩磊上诉。”据悉,宣判后,韩磊口头提出上诉。
文/记者
赵琳琳、
林广、林芳
最大争议:
韩磊是否知道所摔是孩子
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对于被害人孙某某系被韩磊摔死的基本事实并无实质性的争议。控辩双方争议最大的一点,在于被告人韩磊作案时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摔的对象是孩子的问题。
在庭审中,韩磊和他的辩护律师极力否认事发时知道车里有孩子。“我当时以为不是婴儿车,以为是一个女的带着一个购物车。”韩磊在庭审中说,“当时酒劲带愤怒,爬起来就直接冲过去了。抓起来时没有任何感觉。后来有人喊了一句‘孩子’,才意识到这是孩子。”
而韩磊的辩护律师当庭提交了四份韩磊亲友的证言及一封狱友案发前写给韩磊的信,称韩磊“只要一醉酒就忘我、完全不可自控”,案发当晚与韩磊喝酒的朋友称他“有点癫狂,眼睛都发直了,说话有点歇斯底里”。
法庭根据现有证据分析,韩磊虽然当天饮酒又是近视眼,但根据监控录像可以看出,案发时韩磊未达到醉酒状态,事发时韩磊也戴着眼镜,女童所坐的婴儿车内并无遮挡,又有李明的车灯直接照射,同时婴儿车与购物车在外观上存在差别。从整个案发过程、现场客观条件以及被告人韩磊案发前后的行为举止精神状态来看,韩磊当时不可能不知道其抓在手中举过头顶后摔下的对象是孩子。
法庭认为,韩磊不能正确处理与他人矛盾,迁怒于女童,有着故意报复杀人的特点,不属于辩护人所说的过失杀人情况,法庭没有采纳韩磊及其辩护人的意见。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韩磊口头提出上诉。
双方律师:
意料之内被告律师称将上诉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双方律师在宣判后接受采访时均表示在意料之内。
原告律师告诉本报记者,判决结果在女童家属和自己意料之中,“我对判决结果很满意”,“宣判结果公正,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尊严与正义性”。
昨日宣判前,审判长首先宣读了此案附带民事裁定,依法裁定准许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请撤回对被告人韩磊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对韩磊的民事索赔。
法官表示,该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庭予以准许。这一点也是昨日宣判当中,很受关注的一个问题,对此,原告律师表示,撤销273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是宣判开始前做出的决定,“当时提出赔偿最主要是行使追究民事附带责任的权利”,之所以撤销最主要的考虑是因为任何的赔偿都无法挽回小孩的生命,因而没有任何意义。
韩磊的辩护律师在宣判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他希望澄清此前媒体所报道的韩磊在庭审中的“当庭翻供”这一问题,他表示,韩磊自始至终都表示自己认为摔的是东西,而非孩子,因此,说韩磊在庭审时翻供的说法不正确,“他认罪的态度一直都很好,始终坚持他当时以为自己摔的是购物车,这也是本案的一大关键。”
对于判决结果,其表示,尽管这也在他和韩磊的意料之中,“但与事实、与法律、与自己内心的公平原则不相符”。
据悉,昨日宣判结束后,韩磊的律师表示,他会建议韩磊上诉。
四个“极”字:
手段极其残忍 主观恶性极深
法院表示,韩磊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因不能正确处理与他人的纠纷,迁怒于无辜的幼儿,采取极端手段,将孙某某抓起举过头顶并猛摔在地,致孙某某当场颅骨崩裂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韩磊在主观上具有泄愤报复杀人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幼儿死亡后果发生仍有意为之,且动作力度之大、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其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
在判决书中,法院连用四个“极”字来形容韩磊所为的恶性: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害性极大,且此次犯罪系累犯,其所犯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 (新华社)
专家视点:
犯罪年龄越早越容易成为重犯
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韩磊摔童一案,韩是从未成年就开始有犯罪问题的,“这比较符合我们常说的,人出现犯罪问题的年龄越早,一生当中出现重犯的问题就越突出。这个研究结果在我们当前的现象中已经被证明。
至于他为什么那么小就出问题,一般源于两个背景,一个是早期的教育,还有一个可能跟他生理、心理特质有关。”她说,从此案件来看,最为重要一点就是韩磊的心理自我控制能力低。
李玫瑾表示,所有人都是通过家庭然后再接触社会,家庭对一个人的成长影响巨大。但现在,家庭这个社会的基本元素被破坏,尽管其结构尚存,但是否功能仍在需存疑。“不管什么原因或者事情,都是人的问题,因而也是家庭问题。就像韩磊所成长的家庭环境一样,尽管父母亲都在,但是否履行了一个合格家庭对儿女该有的义务,其母亲除了照顾其生活外,有没有树立该有权威,都存在疑问。
因此,我们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家庭功能的重建上,作为政府,应该以立法、行政等措施来营造一个家庭功能实现的大环境。”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