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团
●让肉体听从金钱的摆布不是卖淫是什么?夫妻之间同房还要收费,这和卖淫有什么区别?!
老婆干活,老公发工资,是股市风云人物杨百万(杨怀定)坚持了多年的举措。自从妻子从工厂辞职在家当起“全职太太”后,杨怀定就执意要给她发工资。虽然妻子认为一家人还要发工资,感觉有点疏远,但老杨认为,一个家庭妇女为全家人煮饭,相当于一个家庭厨师,应该得到报酬。
说实在,我挺佩服杨百万,能想出这么“新潮”的方式来肯定太太做家务的劳动价值,也算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吧。但更多的时候,我觉得这种做法挺可笑,杨百万在家中仍不忘自己是个老板,更没有忘记他的“生意经”。
本以为杨老板属于特例,没想到这样的人还不少。镇江这起离婚闹剧的主角钱女士就很善于开发和运用“资源”,每次丈夫葛某想行房事时,钱女士总要求葛某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葛某不答应,钱女士便不让葛某碰自己,行房的价格从100元到200元不等,还可以讨价还价。夫妻如此行房,如果不是奇葩怡情,那和买春卖春有什么区别?
社会学家说,婚姻就是世界上最小的经济共同体,无论婚前多么风花雪月,结婚后都要直面金钱关系。研究还发现,女性对配偶经济条件的要求远比男性高,所以,女人爱钱不是罪过。婚姻虽和金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婚姻不是金钱催生出来的产物。金钱只是幸福婚姻的一个条件,不是婚姻的全部。幸福婚姻还需要有爱情,爱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如果夫妻之间正常的性生活也要和金钱挂钩,乃至明码标价、讨价还价,这种看不出一点爱意的婚姻,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正因为妻子钱某每次同房都要提到钱,葛某觉得自己的婚姻跟某种见不得人的交易太相似了,一怒之下,才以妻子钱某不尽正常夫妻义务、有赌博恶习等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我以为,金钱化的婚姻是可耻的。爱情一旦过多地掺入了金钱就会失去本来的面目。鲁迅先生曾经尖锐地批评金钱化的婚姻是“专一的卖淫”。让肉体听从金钱的摆布不是卖淫是什么?夫妻之间同房还要收费,这和卖淫有什么区别?!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