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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社区统建楼 房款流向不明?

2013年11月06日08:44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江边社区统建楼 房款流向不明?

网帖所指的统建楼就在江边居委会楼房的后方。李荣华 摄

  昨日,有网帖以股东身份爆料,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简称江边股份公司)欺骗股东,用集体名义贷款建房后,收到房款首期却没有用来还贷。

  江边股份公司昨日向记者回应,股东所交购房款全为专款专用,并将依购房面积多退少补。房款首期也不会成为村民债务负担,而会完全还贷。

  网帖

  股东所付房款没有用来还贷

  昨日上午,奥一网有网友爆料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村居委会(江边股份公司)利用统建楼方案诈骗村民钱财,以改善股东居住环境为由,利用各股东共同土地兴建住宅,在不给股东公布造价的情况建造。

  网帖介绍,统建楼建好后,价格由两部分组成,60㎡以内的价格为2550元/㎡,超出部分为3000元/㎡。股东对这个价格并没有异议,但购房面积却存在出入。

  据透露,楼房分为A、B、C三种户型,建筑蓝图显示A、B户型面积为167.42㎡,C户型面积为140.8㎡。但公司当时公布的是A、B户型为179.78㎡,C户型是145.34㎡,必须按照其公布的面积购买。网帖称,每个户型都超出图纸面积,以A户型为例,多出12.36㎡,股东必须多交3.7万元。

  网帖还称,今天2013年11月1日,江边股份公司对外公布平方数在一张没有公司盖章的打印纸上,显得随便。股东没钱购买的就当放弃资格,买卖收益全归股份公司所有。

  据介绍,统建楼在建时,居委会向银行贷款了1.2亿元。现在要居民交三成首期房款,平均每户20万元,再要求股东以股份公司担保的形式向银行贷出剩下的款项,所贷出来的款项直接转进股份公司账户。

  “为何股东所付房款不用来还银行之前的贷款?若有人亏空公款或携带巨款潜逃,所造成的损失是不是让股东承担责任?”网帖表示种种疑虑,并对股东代表一致同意上述方案也表示不解。

  昨日,记者一直尝试联系发帖者,截至发稿时没有收到回应。

  回应

  房款多退少补 贷款专项专用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江边社区走访了解,该统建楼正在修建中,接近封顶,而且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确实有统建楼向股东出售。

  在江边股份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墙上,贴有统建楼规划和认购图,认购面积A、B户型为215㎡(包括分摊面积),C户型为175㎡(包括分摊面积)。一共有288套房屋出售,仅余一套显示没有售出。

  江边股份公司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萧经理说,股份公司为改善居住环境,借贷建设统建楼出售给股东。这是“经全体股东签名同意而实施的,且不对外销售不存在商业性质。销售方案也是通过多次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研究而确定,以上均有会议纪要和股东签名为证”。

  现在有197套为股东认购,剩余的由外迁港澳或国外的原籍村民认购,没有对外销售。据介绍,江边股份公司一共有433个股东,每2个股东可以认购一套。

  萧某称,社区统建楼的定价完全是按照实际的投影面积计算的,无论按什么面积计算均结合实际成本定价,以后的物业管理费是按实际的管理成本来定价和收取的。股份公司会请第三方测绘机构前来测量,最后以测绘面积为准。股东在购房时所交的款项,根据实际面积再多退少补,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房款首期都用来还贷,不存在挪用一说。”萧某坦言,股份公司的确向银行贷款1.2亿元建设楼房,社区统建楼向银行的贷款都是按工程进度在银行的监管下专款专用,村民所交购房款和贷款是直接偿还股份公司建楼的贷款的,不存在亏空或款项去向不明等问题。

  萧某还解释,并不是说公司有这个项目,银行立即就把1.2亿元打入公司账户,而是要分期放贷。股东的房款首期的确用来还贷,如果不还贷,银行不可能再放款,楼房后面的装修、配套就没有资金,工程就会开展不下去。

  对于股东代表是否不尽职问题,萧某称,公司曾多次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解释购房面积和购房款去向问题,但一个股东代表是15个股东中产生,如果单纯召开股东大会,所有事项执行力就会大大减弱。下一步,公司会加强与股东的沟通解释,避免道听途说损害股东们的利益。

  南方日报记者 李荣华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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