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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晓静:司法公开应由权力型变为权利型

2014年03月03日17:00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刘晓静:司法公开应由权力型变为权利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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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商国是,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山东代表团昨日刚抵驻地就开始工作。3月3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山东省委副主委、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刘晓静接受了齐鲁网记者的专访。(齐鲁网记者李聪格 摄)

  齐鲁网北京3月3日讯(特派记者满倩)2014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将于今天下午3时开幕,这也预示着“两会时间”正式开启。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也将如期召开。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山东代表团的代表委员们积极为民履职,“治理雾霾”、“反腐败”、“城镇化建设”、“食品安全”、“教育公平”……百姓呼声正变成一份份议案和提案,等待着改革议题落地生根。

  共商国是,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山东代表团昨日刚抵驻地就开始工作。3月3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山东省委副主委、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刘晓静接受了齐鲁网记者的专访。

  司法公开应由“权力型”转变为“权利型”

  “今年两会我关注三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司法公开应适度有序;一个是开放性‘网络反腐’应尽快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另外一个是关于文化领域,希望能够加大扶持山东文化强省建设。”刘晓静告诉记者,“近来的‘薄案’的微博直播和‘李案’的网上围观,都改变了传统意义上司法公开的内涵。”

  司法公开是法治社会一项基本的司法原则,也是公民权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互联网使用的普遍化和信息传播的大众化,民众对审判过程和裁判结果的关注一再升温。

  刘晓静认为,司法公开要系统推进,理念要由“权力型”改为“权利型”,同时不能一味夸大司法公开的作用,强调无限度的司法透明。

  刘晓静建议,在推动司法公开的过程中,应把握好司法公开的限度,处理好司法公开与保守审判秘密、保护当事人隐私权等之间的关系。按照依法推进、“开而有序”、切实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完善司法公开配套措施建设,使公开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各项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确保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终目标的实现。

  尽快出台《网络管理法》 保护公民权利

  每年两会,反腐都是备受关注的话题之一。中共十八大以来,反腐声势浩大,已有二十余名省部级高官落马。其中,网络反腐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面对如脱缰之马的开放性网络监督,我们要认真分析开放性网络反腐的利弊,善于运用、引导、规范网络反腐,发挥网络反腐的积极作用,认真面对广大网民的反腐积极性,及时、正确回应网民的诉求,使网络反腐尽快走上法治化的正确轨道。”刘晓静表示。

  刘晓静提出建议,尽快出台《网络管理法》使网络反腐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进行应对处理,同时惩处恶意诽谤及侵犯公民隐私权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可以设立专门的反腐举报网站,从而实现网上信访。”刘晓静还强调了“阳光司法”的重要性,“对那些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网络舆情,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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