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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法院巡回法庭建起群众连心桥

2014年03月13日12:12    来源:大河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南阳法院巡回法庭建起群众连心桥

  大河网讯 “镇平法院把法庭设到村里了,快去看看打官司是啥样的。”3月12日上午,镇平县彭营乡范庄村的百姓们奔走相告。

  在范庄村一个宽阔的街口,镇平县人民法院安字营法庭在此设立了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几张桌子上摆放着“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以及原告、被告双方的标识牌。

  多年邻居闹上法庭

  李家和秦家是多年的邻居,6岁的李某父母均在外打工,由爷爷和奶奶照顾生活。2013年7月12日,李某被邻居秦某(9岁)叫到家里玩耍,期间李某的爷爷喊其回家,但秦某不让李某走。后来秦某和李某到平房上玩,二人拉扯中发生意外,秦某松手后,李某从平房上摔下。

  年幼的李某先后在镇平县、南阳市和上海市进行治疗,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秦某家支付了1000元后就不再付钱了,李家一怒之下将秦家告上法庭。

  由于原、被告双方均为未成年人,其亲属担任案件代理人。

  经过举证和辩论,原、被告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调解,最终达成被告赔偿原告现金3000元、不再追究对方责任的协议。在安字营法庭庭长丁国志等人的主持下,双方当庭履行了协议。

  一位来自邓湾村的妇女告诉记者,村子离法院路途远,有些案子还不能旁听,现在有了送法下乡,能够在村里看到审理官司,很有教育性。自己也是母亲,看看案件审理,对教育孩子很有帮助。

  村民范丙录观看了整个庭审过程,他说,巡回法庭这种形式很好,对群众有良好的教育效果,农村相距县城较远,村民文化层次不高,所以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巡回法庭直接在村里开庭,能够让群众更直观的接受法律教育。

  一位年长的老者说,这个案件判决很合适、很公正,都是邻居关系,还是以调解为主,不能伤了和气。

  一条狗引起的纠纷

  西峡县双龙镇山涧沟村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这里山高林密,道路曲折,陈老汉夫妻俩就住在半山腰,以养蜂为生。为了蜂箱的安全,他家里养了一条大黄狗,已与他相伴多年。

  今年73岁的陈老汉与老伴深居简出,与世无争,但他怎么也想不到会因为自家养的大黄狗惹来一场麻烦事。

  2013年9月的一天,陈老汉骑着三轮摩托车带着大黄狗去20里外的山窝查看自己的蜂箱,途中感觉摩托车发动机发烫,路过一个水坑时就停车取水准备降温。

  大黄狗看主人下车去了路对面,就随着也跳下车跟了过去,意外就在此时发生。

  骑着摩托车的周女士载着两个人恰巧从此路过,她一下子撞在黄狗身上,导致车倒人伤。

  周女士入院后,花去医疗费2400余元,陈老汉为其支付了医疗费1490元。为了后续治疗,周女士向陈老汉索赔各项损失8500余元。双方协商未果,诉至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法庭。

  庭长姬海朝是一位经验丰富、善于调解的法官,他对案件详细进行了梳理,并对双方的家境进行了调查,并反复对双方讲解法律、以案说法。

  3月12日下午,姬海朝庭长带领巡回法庭,携带着国徽、卷宗、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来到了距双龙镇20多公里的陈老汉家中,在此开庭审理此案。

  经过调解,陈老汉除已垫付的1490元外,再当庭赔偿周女士损失2300元,案件当庭和解。

  履行完了赔偿协议,陈老汉说,通过这个事自己受到了教训,学到了法律,自家养的狗惹事了,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姬海朝告诉记者,双龙法庭从2010年开始实行巡回审判,深入群众、便民利民,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腿,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更重要的是这种形式便利于查明案件和审理案件,开庭时邀请基层组织、当事人家族中有威望的人员参与案件调解,借助群众力量化解矛盾,使案件当事人能够理解并接受判决结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群众诉累。

  “我们巡回法庭每年下乡审理案件80多件,老百姓对巡回审判是欢迎的,对审理结果是非常满意的。”姬海朝说。(生俊东)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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