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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男爱捐精 12年生98子女

2014年03月21日07:07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荷兰男爱捐精 12年生98子女

霍本去看望他最近出生的一个孩子。

  荷兰男子埃德·霍本(下图)是一位无偿捐精者,他从事这项“影响自己和别人人生”的工作12年,如今已成为98个孩子的生身父亲,也是欧洲最多产的父亲,被誉为“欧洲纯爷们”。他的“家人”遍布全球,如荷兰、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比利时和新西兰等。但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其实是成个家。 (阿南)

  本报讯 29岁时,霍本突然想当一名精子捐赠者。随后,他到一家不孕诊所捐精。捐献4年后,霍本的精子数量已足够让25名女子怀孕。

  根据法律,霍本已不能再向精子银行捐精了。但他希望帮助更多人,所以他在网站上打出免费捐精的广告。许多女性和他取得联系,她们有的是女同性恋,有的是单身,有的是丈夫不育。

  许多渴望怀孕的女性是希望通过和他直接发生性关系的方式接受他的“捐赠精子”,并认为这种“自然造人法”可以提高“受孕概率”。

  霍本认为捐精不能“无度、无规则”。因此,他在网站上列出了自己的“自然捐精”规则。那些希望通过和他发生性关系而获取“捐赠精子”的女性,必须要提供检验报告证明她们身体健康,包括“不吸毒,没有艾滋病,没有梅毒、没有肝炎,没有淋病”。

  青睐知识女性

  “高学历的女性对我而言非常重要,因为她们大多比较健康。”据霍本介绍,在他帮助下受孕的女性中有10位是医生。

  因为孩子太多,为降低孩子长大后血亲相恋的危险,霍本还将捐精的母亲与孩子列出名单。

  每年与孩子相聚

  每年,一些通过霍本怀孕的女性都会带着她们的孩子来到荷兰,让霍本和孩子们“父子团聚”一次。而霍本也会邀请一些“生物学儿女”和他们的父母到荷兰作客。

  子女可索要赡养费

  霍本依然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在捐精前,他都会要求女方签署一份“放弃要求儿童抚养费”的法律文件,声明霍本将来不需要为生物学儿女承担抚养费。

  但由于霍本并未像捐精机构一样通过第三方认证,这份私人签署的法律文件在涉及儿童抚养问题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这些婴儿的母亲反悔并采取法律诉讼,霍本仍要承担庞大的“儿童抚养费”责任,因为多数欧洲法庭不会支持这种“自愿放弃儿女抚养责任”的法律文件。

  孩子长大后也可以向“生物学父亲”索讨抚养费,因为孩子的生母可以起诉他、让其余生担负付不起的巨额抚养费。即便如此,霍本还是决定依靠“信任”继续为女性提供捐精服务。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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