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平定 章红赞 曾爱美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逐步推行,从而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一惠民之举犹如春天的喜雨,滋润着龙阳大地,更滋润着每个参合农民的心田……
宣传“系列包”——让新农合家喻户晓
为了让更多农民了解新农合,参加新农合,把新农合这项利国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汉寿县农合办制作了《汉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 新万家》等专题片多次在县电视台、电视频滚动播放,每年印制并下发20多万张宣传手册,并在县、乡、村采取宣传窗、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新农合制度的各项政策,让农民打消顾虑,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农合。全县参合农民从2007年的52万人增加到2014年65万人,参合率从78.6%上跃到100%,新农合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
报销“直通车”——让新农合深入人心
本着“便民、高效、规范”的原则,在全县建立了474个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并建设了高标准的信息网络,农民本着就近就医的原则,可在当地定点村卫生室进行门诊治疗即可获得门诊补偿。同时,县农合办与县内49家县乡级医院、 25家市级医院签订了即付即补协议以及2013年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的建立,各级定点医院均设立了新农合直报窗口,为参合患者先垫付补助费,然后安排专职合管员持参合患者补偿资料与县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基金拨付手续。尤其是五保户县、乡级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免政策的实施,为6000余五保户弱势群体带来了“病有所医”的福音,患者自己不花一分钱住院费用。这一举措让农民坐上了报销医疗费用的“直通车”,办理报销手续方便、快捷、及时。
政策“新亮点”——让新农合稳中创新
为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使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汉寿县推行了四大政策亮点。一是全省独家实行支付“简算模式”。即住院总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固定补助比例进行补偿的模式。与传统的计算模式相比,这种模式政策透明,计算简单,将住院自费药品费用这一难以把握的因素,从补偿计算中彻底剔除,让患者不再为这一难以控制的指标操心,更不用为监管失控买单,同时又让医院职责明确,便于监管。二是着重提高了重大疾病的补偿标准。先后将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肺癌、直肠癌等30余种疾病纳入到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畴,补助比例达到80%甚至是全免。三是“意外伤害”委托管理成效显著。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医疗保障体制,根据意外伤害补偿人次不断增加、责任方调查取证困难等实际情况,从2013年3月起该县新农合意外伤害委托保险公司进行管理。托管后,商业保险公司充分利用其完善成熟的查勘平台,及时、准确的调查意外伤害发生的原因,用事实依据减少了矛盾冲突,让患者公平、公正的受益,减少人情赔、通融赔的补偿,有效地减少了不合理的支出。四是五保户实行定点救治委托管理。2014年3月1日起由县人民医院承担该县参合五保户医疗救治委托管理的工作。托管资金实行年度总额控制,该院负责全县五保户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资金的结算与管理,建立全县五保户健康档案、同时负责五保户本县县级就医的定点救治工作。通过此项试点工作的开展,从而达到保障参合五保户合理就医补偿,正确引导门诊、住院分流及住院流向,规范临床诊疗,控制五保户群体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工作目标。这些惠民政策的落实,正是为广大农民的健康保驾护航的充分体现。
制度“防火墙”——让新农合茁壮成长
县农合办坚决落实“三个制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确保基金发挥最大效益。第一,推行医疗费用控制指标制度。县农合办与各定点医疗机构每年都签订了新农合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通过明确自费比例,严格控制保外费用;明确次均费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明确基金补偿总额上限,控制基金不合理消耗,完善基金指标体系,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工作实行量化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第二,推行单病种手术住院治疗最高费用限额和定额补助制度。对阑尾炎、胆结石等10余种临床常见手术实行最高医疗费用限额、补助限额,这种“包干制”的实施,确实减轻了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第三,强化日常监管制度。采取专项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专项稽查工作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坚持四个必查:即次均费用偏高必查;住院人次不正常增长必查;月均补助总额明显增多必查;接到群众举报必查。此外,还通过随机核查住院病人的在院及治疗情况、抽查回访出院参合病人、复审参合病人就诊资料等方式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监管,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对其垫付的新农合补偿款一律拒付,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退入农合专项基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定点资质。方案的逐步完善,制度的严格执行,农民实惠不断增多。
汉寿县新农合的惠民政策有效减轻了参合农民看病就医的负担,改变了农民“小病拖、大病扛”的状况,使很多家庭制止了因病致贫的命运,为农民燃起了一盏健康的“护航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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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