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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傅刚、邹清丽)国家工商
局商标局常务副局长刘佩智日前在此间对记者说,一些
公司名称和注册商标作为域名被抢先注册后,不了解情
况的公司负责人往往经不起“抢注”者的引诱,花很多
钱将域名买回,这其实是没有必要的。
刘佩智说,目前的许多公司是以商标作为域名使用
的,因此,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被他人用作域名注册,
商标的注册人与域名的注册人之间就可能出现争端。然
而,注册商标被他人用作域名的危害不能等同于商标的
被“抢注”。
据了解,前一个时期,我国一些企业收回了一批被
“抢注”公司域名,但并非通过法律途径,而是由于“
抢注”者不能按时缴纳域名运行管理费而被撤销了域名
。这说明公司名称和注册商标作为域名被“抢注”后,
最好不要马上着手协商转让,应当采取冷处理的方式,
使“抢注”者无利可图,最终放弃。
《人民日报》(1 9 9 8 0 7 1 3 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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