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辯雙方積極謀劃"生死之辯" |
| 老薩律師准備“起死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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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檢察官已接受美英專家培訓
伊拉克特別法庭成立於2003年12月,由法官、調查人員、檢察官等組成,不設陪審團。這些法官接受過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法律專家的培訓,並且在英國倫敦模擬了庭審過程。
今年10月2日,特別法庭官員宣布,法庭已任命5名伊拉克法官,負責審理薩達姆和7名前政權高官。其中,首席法官是34歲的拉伊德·朱希,他將負責提問証人,並將和其他4名法官決定薩達姆等人是否有罪。
除了首席法官拉伊德·朱希外,其他法官和檢察人員的身份都沒有公開,而且審判期間仍將保密。出庭的証人很可能在幕后作証。
美國政府於2004年5月撥付7500萬美元預算,幫助伊特別法庭開展工作,並資助法官前往約旦、意大利和荷蘭海牙國際法庭接受實習和培訓,以便為審判作好准備。此外,法官們在審判期間還將從國際顧問那裡獲得幫助。
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和國務院官員解釋說,審判薩達姆的法官盡管熟悉伊拉克本國法律,但對有關戰爭罪和反人類罪的法律十分陌生,因為他們沒有接觸過這些法律。
■調查人員已搜集數以噸計的証據
由於伊拉克特別法庭沿用了阿拉伯國家的司法傳統,因此審判薩達姆的程序和西方國家的法庭會有許多不同之處。
根據規定,身為被告的薩達姆可以傳喚証人,但是最終由特別法庭決定傳喚哪些証人。
在過去一年多時間裡,特別法庭的調查人員一直在對薩達姆和其他前政權高官展開調查,並搜集了數以噸計的証據和材料。經過反復的斟酌和周密的策劃,他們決定以証據最確鑿、最容易審判和定罪的杜賈爾村案對薩達姆進行第一項起訴。
和西方國家的庭審不同,律師雖然可以為被告辯護,但是卻無法以其滔滔雄辯影響法庭。由於伊拉克特別法庭不設陪審團,最后將由法官裁決薩達姆是否有罪,所以律師的表現再出色,恐怕也無法挽回局面。
■控方五大絕招要置老薩於死地
為了將薩達姆這位執政期間殺害不少本國民眾的前領導人繩之以法,特別法庭的檢察官們可謂是做足了功課。
■英國《泰晤士報》披露說,檢察官們的第一把“殺手?”,就是薩達姆當年簽署的處決參與杜賈爾村未遂暗殺事件143名村民的命令。這份處決令是薩達姆政權倒台后在伊安全部中發現的。
■調查人員拉德·朱尼介紹了控方的第二把“殺手?”:他上周表示,法庭已經掌握了“數千名目擊証人”。
■控方的第三把“殺手?”來自當年的遇害者:法醫專家在新發現的集體墓穴中已經找到了眾多証據,足以指証當年薩達姆及其同伙的屠殺罪行。
■控方的第四把“殺手?”可能是讓薩達姆對他統治期間所有的軍事決定負責:在未來庭審中,雖然可能沒有前復興黨高級官員出庭指証薩達姆罪行,但控方仍可以將當年的責任全都算在薩達姆頭上。
■控方最后一把“殺手?”則打到了薩達姆在屠殺村民罪行之外的痛處:檢察官會試圖將杜賈爾村屠殺事件和薩達姆下台前將國家資產搜刮入自己腰包這兩件事聯系在一起。
包括美國前司法部長和法國前外長
薩達姆辯護律師團由其長女拉加德牽頭,於2004年初組成。律師團成員中,約旦著名律師穆罕默德·拉什丹為首席辯護律師,此外比較知名的還有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的女兒艾莎、美國著名律師柯蒂和法國“名嘴”埃馬紐埃爾·呂多。
2004年11月,薩達姆家人指責首席辯護律師拉什丹“打官司的動機不正,隻想為自己博取名聲”,並將其解雇。
2005年9月初,薩達姆家人宣布重組律師團,指定伊拉克律師哈利勒·杜萊米為薩達姆的唯一辯護律師,並聘用在倫敦的伊拉克籍律師阿卜杜勒·哈克·阿拉尼為唯一合法發言人。律師團成員還包括美國前司法部長威廉·拉姆齊·克拉克、法國前外長羅蘭·杜馬及阿爾及利亞前總統艾哈邁德·本·貝拉等。
就在10月19日薩達姆審判日即將到來之際,英國方面14日又傳出消息說,英國王室法律顧問安東尼·斯克裡夫納已收到薩達姆律師團的邀請,這位著名律師正在考慮是否替薩達姆辯護。如果斯克裡夫納能夠加盟,那麼律師團的陣容將更加強大。
很少與老薩溝通律師費無人支付
媒體聚光燈下,這支聲勢浩大的律師隊伍也並非“春風得意”。
就在離薩達姆審判日期還有兩周的時候,律師團曝出“資金危機”。首席辯護律師杜萊米透露,律師團迄今一直在免費為薩達姆工作,辯護准備工作已讓律師團花費至少5億美元。因為薩達姆家人無法支付這筆巨額費用,“無奈”的律師團要求特別法庭或者媒體支付這筆不菲的辯護費。
諸多困難中最讓律師們頭疼的,是難以與這次審判的被告、“主角”薩達姆進行必要溝通。律師團一直呼吁伊拉克當局和駐伊美軍允許其代表與薩達姆會面。直到薩達姆被美軍關押一年以后,伊拉克籍律師杜萊米才獲准第一次與老薩溝通。到薩達姆接受審判為止,杜萊米是唯一獲准與其會面的律師,而他們的所有會面都必須在美軍士兵在場的情況下完成。
俗話說“兵來將擋,水來土淹”,既然控方准備了五把“殺手?”試圖置薩達姆於死地,為薩達姆辯護的律師們自然也有應對的“五大絕招”。
辯方五大絕招化解攻勢保老薩
■辯護律師的第一“絕招”就是對特別法庭的合法性根基提出質疑。
■辯方的第二“絕招”則來自伊拉克憲法。因為根據伊拉克憲法,薩達姆作為伊拉克國家元首,擁有完全的豁免權,他可以不用因為其在任期間的所作所為而受到起訴。
■此外,辯護律師還將借助媒體的力量,通過成立一個“政治與媒體事務委員會”來專門負責向阿拉伯世界和國際社會報道庭審的進展,謀求和海外阿拉伯團體,乃至全世界人權組織保持聯絡。這就是辯方“借力出拳”的第三“絕招”。
■辯方第四“絕招”的精髓則是一個字:“拖”。辯護律師們將至少要求法庭延期45天審理薩達姆一案,好讓辯護團隊閱讀完所有的相關文件。
■最后,辯護律師會向法庭指出,杜賈爾村的143名村民都是根據當時伊拉克的法律接受審判,然后被判處死刑,薩達姆隻是按照常規執行他作為總統的使命———簽署了對這些人處以死刑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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