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1月1日讯(吕晓红)昨天,记者从河北省卫生厅获悉,自2009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工作以来,覆盖面逐年扩大,到2012年河北省已经全面覆盖所有开展合作医疗的县(市、区),参合农民受益人次和程度不断增加。
据了解,河北省于2003年实施新农合制度试点,试点初期,门诊补偿采用家庭账户形式。2009年后,为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根据国家要求,河北省逐步试点推行门诊统筹。
根据《河北省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今年河北省筹资标准为每参合农民每人每年不低于290元,其中门诊统筹基金按每参合农民40元提取。
补偿办法为:参合农民到县域内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即可享受新农合补偿。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村级为40%-45%,乡级为35%-40%;每参合农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为80-100元。
据河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门诊统筹”模式下,参合农民在定点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看门诊即可享受新农合补偿,补偿不设起付线,直至封顶,补偿水平远高于个人家庭帐户,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合农民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河北省新农合管理,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扩大了参合农民受益面。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避免参合农民出现因对政策不理解或理解有误造成年底突击花钱拿药等现象的发生,各级新农合管理部门要切实把门诊统筹工作做到实处,让更多参合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带来的好处。
此外,该负责人提醒参合农民,实行门诊统筹补偿后,家庭账户将逐步停止使用。具体时间由当地新农合管理机构作出规定。在家庭帐户停止使用前,家庭账户资金余额可用于冲抵门诊统筹的自付部分,也可用于冲抵住院费用的自付部分,直至用完为止,请参合农民注意当地发布的有关信息。
关键词:河北,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惠
(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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