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場淒婉的英雄悲歌,到“漁夫見死不救”的傳言,再到“撈尸者手牽綁尸繩談價”的深度刺痛,“湖北三名大學生救人犧牲”事件的真相流變,一波三折。隱情在不斷被揭開,新的版本不斷被產生,關注此事的媒體人和網友,讀出了社會道德的淪落,也感受到逼近真相的苦澀。   [“牽尸要價”刺痛網友 討伐不徹底贊美無意義]

“挾尸要價”拷問社會道德
  •    一張照片引發民意憤怒

       民意憤怒的原點在於:打撈者“手牽綁尸繩”的照片,第一次呈現於網絡中———打撈者站在船頭,溺亡大學生的尸體垂落著漂在水中。這種場景讓網友喊出了“不能讓‘挾尸要價’再次羞辱社會!”有網友評價:“挾尸要價”踐踏了全社會公認的“救死扶傷”道德准則。[詳細]   

       挾尸要價突破社會道德底線

       徐慨表示,公眾之所以異常憤怒,是因為“挾尸要價”這樣的行為已經徹底突破了公眾的道德底線。在那張照片當中,一個人手拉著繩子,牽著浸泡在冰冷的江水裡救人大學生的遺體,另一隻手就在比劃,在跟岸上要價。那麼,到底一個人要冷漠到什麼程度才能做出這樣的行為,又究竟是什麼樣的原因,能夠讓一個人變得如此地冷漠?我覺得這是導致公眾異常憤怒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詳細]   

       追尋真相才能解開道德困境

       人們固然感動於人心與道德的壯歌,但也有很多社會困擾和倫理焦慮。你可能認為播出一首壯歌就行,而人們希望面對全部的真相,並試圖在此基礎上求解復雜的人心、社會、政治和文化等問題。———評論家劉洪波[詳細]   

“高價打撈”拷問生財底線
  •    “挾尸要價”揭開恐怖“撈尸業

    【一具尸體一萬二】 陳波開始與到場的長江大學老師、領導談價。說是談,其實價格早已固定:白天12000元,晚上18000元,一手交錢,一手撈人。 【不見錢,不撈人】 但陳波和打撈船上的人無動於衷。他們堅持見錢撈人。這時候,距離陳及時、何東旭、方釗落水,已過去了一個多小時。【這也是壟斷行業】 “荊州市長江水上打撈有限公司”壟斷了當地的打撈尸體業務,當地漁民如果私自打撈就會受到恐嚇甚至被砸船。    [詳細]

      “撈尸”根本就不應該成為一個市場

       我們看到了打撈者的人性惡的一面,但最根本的問題在於這種商業化的打撈模式。有論者建議“打撈市場規范化”,合理收費,然而,“打撈”根本就不該成為一個市場,所謂的打撈市場,隻會是一幕幕類似“牽尸談價”場景的大集合,無論如何都是對人性的悖逆,對生命的褻瀆。[詳細]   

       然而,“高價打撈費”並非孤例

       不久前,一女子墜入北京通惠河內溺亡,因付不起打撈隊5000元的打撈費,死者丈夫隻得守在河邊,等待尸體浮出水面﹔今年1月,朝陽區沙子營村九歲男孩小南掉入冰窟窿中,打撈隊趕來,並提出,撈不上來收3000元,撈上來收5000元。5000元是村民后來湊夠的,當時孩子的親人已經哭暈了過去。[詳細]   

最應拷問的是事件的“幕后”
  •    監管空白“縱容”暴利打撈

       “這目前是個空白地帶。”荊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彭先堂對記者說,現在基本上沒有一個部門在監管,長江邊的這種水上非交通的安全事故。政府應該設置一個相關的搜救隊或巡邏隊對危險水域進行監管。“正是因為屬於空白地帶,才給了牟取暴利的民間打撈隊生存的空間。”彭先堂說。[詳細]   

       “挾尸要價”背后或許有后台

       道德問題往往是社會深層矛盾的表面,追問道德需從問題本身追問起。在記者的追蹤報道中,關鍵詞是壟斷。那麼這種壟斷權力的來源是什麼,其一,政治保護或者政治妥協,其二,無人監管下黑社會行為猖獗。就目前的証據不敢說該公司背后一定有人撐腰,但也不排除這種可能。[詳細]   

       “挾尸要價”背后的公權陷落

       除了道德譴責之外,就不能不繼續追問,這樣一個能夠長期盤踞長江水域,公然進行類似於黑社會一般活動的公司,究竟是誰審批的、誰監管的、誰縱容的?在這個公司“黑白兩道通吃”的背后,究竟隱藏著怎樣的公權職能陷落抑或“保護傘”的內幕?[詳細]   

       討伐不徹底,則贊美無意義

       在一場試圖對英雄壯舉進行宣傳的過程中,媒體報道經歷了一場擠牙膏式的遞進運動,這或許是一種新聞專業主義的博弈———先前千篇一律的“唱贊歌”的典型報道,已不足以讓網民滿足﹔當有媒體刊出“漁民見死不救”的報道,輿論討伐頓時沸反盈天。哪個是真,哪個是假?討伐如不徹底,大學生們的英雄精神也會失去力度![詳細]   

資料:國外為何沒有打撈費問題
政府專門設立溺水事故救援隊
在國外,許多城市都有政府專門設立的溺水事故救援隊伍,專業的救生員和潛水員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急救醫生甚至是和救援人員同時到達現場的。

民間水上救援團體活躍
這些城市還活躍著許多民間水上救援團體,這些團體成員大多居住在河流、湖泊沿岸,政府向他們提供資助和救生設備,並且還對他們進行專業培訓和定期的應急演練。

溺水救援是政府應急管理一部分
打撈尸體隻成為溺水事故救援過程中的一個步驟而已,而溺水事故救援是政府城市水域應急管理體系的一部分,不可能存在誰來買單的爭議。

【事例】國外某市有一條河每年有5人喪生,為了降低喪生的概率,這個城市對救護基地增加了500萬美元撥款,購置直升機等先進裝備,增加救助人力。 [詳細]

調查
對於撈尸費,你覺得應該存在嗎?
應該取消,由政府承擔
應收取,畢竟撈尸人做的是常人難做的工作
看情況,應收取但不應坐地起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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