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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維學和張華(右)
做客強國論壇


彭維學

張華


編者按  2005年3月26日19:30,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綜合室副主任、《台灣周刊》主編彭維學,助理研究員張華做客強國論壇與網友在線交流,主題為“台灣3.26游行為哪般?”

嘉賓文章

·彭維學:反分裂國家法對國家統一有深遠影響
·彭維學:美國最近“修正”對台政策引人注目
·張華:試析台灣“3·20選舉”前后美國的對台政策

台灣3.26游行為哪般?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綜合室副主任、《台灣周刊》主編彭維學,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綜合室助理研究員張華
  這次活動並不能真正的反應台灣民意。1、前面我們已經講過,這次活動完全是台當局一手策劃的,他們想通過這個活動達到自己的真正目的﹔2、泛藍群眾並沒有參加﹔3、就連民進黨內部對此也有不同的看法。呂秀蓮認為,官員上街就是逼迫老百姓。民進黨的“台獨理論大師”林濁水認為,政府是應該用制定政策表達意志的,大叫大鬧是沒有本事的表現﹔4、輿論認為“陳水扁是在為自己而游行,為自己解套”,民進黨“隻有運動,沒有政策。”。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綜合室副主任、《台灣周刊》主編彭維學   “3.26游行”是被陳水扁、蘇貞昌等人用行政手段宣傳誘惑等方式一手策劃的大游行,不代表所有游行民眾游行的立場。今天的游行被民進黨宣稱“百萬人大游行”,實際上據台北市警方估計隻有24萬人,而且這種游行已經由自發性集合變成官方主導的游行,帶有一定的政治目的,是政治人物為了個人的政治私利而綁架人民的做法。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綜合室助理研究員張華

  【彭維學】:各位網友,我是《台灣周刊》的主編彭維學。很高興今天有機會和各位網友就台灣當局策劃的“3.26”游行進行交流,希望能在探討中共同學習。

  【張華】:大家好,我是張華,很高興今天坐在這和大家就台灣“3.26游行”問題進行交流。希望和大家能夠討論得愉快。

  [宜農]:實在不清楚陳水扁為什麼游行,其政治目的是什麼?

  【彭維學】:大陸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是反對“台獨”的法,是促進兩岸交流的法,是促進和平的法,是保護台灣同胞利益的法。但是台當局卻誣蔑《反分裂國家法》是“戰爭法”、是“並吞法”、是“破壞兩岸現狀的法”,而且在今天舉行的游行活動,這是台當局策劃的,誣蔑、攻擊《反分裂國家法》的挑舋性行為,主要目的是淡化沖擊、轉移視線、鞏固泛綠、煽動仇恨。

  [火精靈]:彭維學先生你好,我想請問今天,台獨所搞的游行到底有多少人參加?

  【彭維學】:台當局自己認為是100萬人,但是據台北市警方的估計是24萬人。這些人都是台當局通過以下手段組織起來的:1、民進黨的組織動員﹔2、參加游行的人有免費餐點和旅游保險,利益的誘惑﹔3、台當局的高層鼓動他們參加的﹔4、行政部門要求公務員參加此次游行﹔5、很多不明真相的群眾在民進黨、台當局的欺騙下參加的。據統計有65%的人並不清楚《反分裂國家法》的內容,但他們盲目的參加此次游行。

  [宜農]:一台灣人說,326游行是台獨分子相互安慰和舔瘡口,是什麼意思?

  【張華】:第一,陳水扁鞏固“台獨”鐵票的目的。近一段時間來,陳水扁和宋楚瑜的“扁宋會”達成“十點共識”以后,引起島內“台獨”分子強烈反彈,以致造成綠營內訌,有瓜分陳水扁深綠票源的危險,為了在五月份的“任務型國代”和明年縣市長選舉獲得較多選票而與李登輝為代表的“台獨”分子爭奪深綠票源。
  第二,李登輝在此次游行過程中,頭戴寫有“台灣國”的白色帽子,意在鞏固深綠票源。台聯黨也在此次游行中高舉“制憲正名”旗號,把所謂的反《反分裂國家法》游行變成一場“台獨”分子搞分裂活動的大集合。

  [我沒錢啥也不是]:台灣搞326幾十萬大游行,我們是不是也搞它個幾千萬大游行,壓一壓他們的氣勢。

  【張華】:“3.26游行”是被陳水扁、蘇貞昌等人用行政手段宣傳誘惑等方式一手策劃的大游行,不代表所有游行民眾游行的立場。今天的游行被民進黨宣稱“百萬人大游行”,實際上據台北市警方估計隻有24萬人,而且這種游行已經由自發性集合變成官方主導的游行,帶有一定的政治目的,是政治人物為了個人的政治私利而綁架人民的做法。考慮到島內民眾的特殊歷史背景和歷史情結,一定形式的不滿我們可以理解,我們相信通過我們的宣傳或者隨著時間的推移,島內民眾對《反分裂國家法》的了解會越來越深,也會越來越意識到祖國大陸對島內民眾的善意和希望祖國和平統一的誠意。我們不能採取以牙還牙的方式對待他們,因為島內的民眾大多數是希望兩岸和平穩定。所以,對“3.26游行”的看法要清醒,不能被政治人物的言論所迷惑。

  [軒轅夢龍]:扁為什麼搞這次游行?

  【彭維學】:我個人認為這次游行有7個目的:1、沖淡《反分裂國家法》對島內的沖擊。島內輿論認為《反分裂國家法》是陳水扁推動“台獨”路線的重大挫敗,不少人要求陳水扁為他的失政辱台負責,因此他想通過這次游行淡化影響,他自己表示要把《反分裂國家法》稱為一張廢紙﹔2、安撫獨派,鞏固泛綠。“扁宋會”后,泛綠支持者強調對陳水扁不滿,加上現在《反分裂國家法》出台后,“台獨”分子煽動起來的反制民氣,所以陳水扁通過這次活動,向獨派交心拉關系,鞏固泛綠票源,以免受李登輝和台聯黨的牽制﹔3、煽動民眾對祖國大陸的仇恨和敵視,凝聚“台獨”民氣﹔4、通過大規模的造勢活動,以“民主、和平、護台灣”為名,混淆視聽,博取國際社會的同情和支持﹔5、轉移“3.19槍擊案”的視線﹔6、為“任務型國代”選舉、年底縣市長選舉造勢﹔7、這次活動中有民進黨政治人物的私利。謝長廷、蘇貞昌、游錫?等等,都借此與獨派拉關系,為2008年選舉預做准備。

  [軒轅夢龍]:他們的政治首腦都上街了,是不是暗示著什麼?

  【彭維學】:這次游行當中台灣高層幾乎都參加了,很奇怪的是陳水扁原來表示“隻演講、不游行”,后來又改成“隻游行、不演講”。而且他原來准備下午5:30分參加,還是改成下午3:10分參加。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游行是為了向獨派交代,而不演講主要是向美國交代,因為美國不希望台灣反應過度。如果說他演講的話,不激烈又難以得到泛綠的認同,言辭激烈又會惹美國人不高興。而且還會使“扁宋會”共識完全付諸東流。

  [海滴]:我認為這次游行是台獨分子組織的一場拙劣表演,不能代表台灣民意,不過是最后掙扎而已。

  【彭維學】:我非常認同你的觀點。台當局對外宣揚這次游行是“民間主導、自發組織、全民參與、超越黨派”,但事實上完全是陳水扁當局一手策劃的,而且在這次游行中,泛藍主要黨派和民眾根本就沒有參加。

  [涇渭流波]:對照陳水扁的動作, 是不是我們對“反分裂”法的宣傳還不夠到位?

  【彭維學】:大陸出台的任何一個措施,台當局一般而言都會百般地攻擊、誣蔑、詆毀。比如說《反分裂國家法》本身而言就是一個和平法,是反台獨的。而“扁宋會”也強調“中華民國是最大公約數”。陳水扁自己也承認“正名制憲”行不通。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國際社會的一些反華勢力仍然在縱容陳水扁。

  [海滴]:我認為這次游行是台獨分子組織的一場拙劣表演,不能代表台灣民意,不過是最后掙扎而已。

  【張華】:我同意您的看法。
  事實上,台灣目前的民意仍是求和平求安定求發展。此次游行之所以看似規模較大,其實是有深刻背景的。第一,《反分裂國家法》出台后,台灣“陸委會”發出一份攻擊性很強的宣言書,陳水扁隨即放高聲調叫囂舉辦“百萬人大游行”,之后蘇貞昌動用行政資源發動民眾,所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也暗示甚至明言島內公務人員也要參加游行。在行政手段的干涉下,在長官的明令下,作為下屬或者小官員為了年底的業績評價,就是不想參加也不敢。
  第二,在《反分裂國家法》出台之前的數月裡,以陳水扁為首的台當局極力攻擊詆毀《反分裂國家法》是一個“戰爭動員令”、“戰爭授權法”、違反國際的法律,以此來蠱惑島內民眾、恐嚇島內民眾,從而煽動島內民眾上街游行抗議。
  第三,為了煽動更多的不明真相的島內民眾上街游行,台當局動用大量的文宣四處游說,還給參加游行的廣大民眾各種好處,在目前島內經濟不景氣、人們生活不穩定的情況下,很多民眾很容易被一些蠅頭小利所誘惑。
  所以,島內真正了解《反分裂國家法》、甚至看過《反分裂國家法》內容的人並不多,據一項民意調查顯示,多達65%的島內民眾根本就不知道《反分裂國家法》的具體內容是什麼。不知道《反分裂國家法》的內容而去反對,說明這些上街游行的民眾大多不知道自己反對的是什麼,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反對。因此,這次游行根本不代表民意,而是“台獨”分子的一場“政治秀”。陳水扁之所以煽動這場抗議游行,從一個側面也說明了他自己內心的恐懼,隻是借游行為自己壯膽而已。

  [貓兒眼后的眼睛]:聽說台灣國民黨江副主席過幾天會來大陸,這對兩岸形勢會有大的轉機嗎?

  【彭維學】:泛藍是一貫主張兩岸交流的,這次國民黨的副主席江丙坤來大陸採訪,據島內媒體稱是為國民黨主席連戰訪問大陸做准備。這當然是有利於兩岸交流的。

  [賀蘭山人又來了]:請問張華主編既為《台灣周刊》主編,你對台灣的各種情況是如何了解的?坐在辦公室裡嗎?

  【張華】:你好,首先糾正一個錯誤,我不是主編而是主要編輯。對於台灣情況的了解主要是通過島內各大報紙、網絡以及電視,當然我們也經常和島內的學者進行交流,包括我們赴島了解島內民意,也包括島內的學者來祖國大陸進行學術交流。

  [杜康]:台灣大游行,是不是反映了台灣的民心所向?我們應採取什麼措施爭取台灣人民的認同?

  【彭維學】:這次活動並不能真正的反應台灣民意。1、前面我們已經講過,這次活動完全是台當局一手策劃的,他們想通過這個活動達到自己的真正目的﹔2、泛藍群眾並沒有參加﹔3、就連民進黨內部對此也有不同的看法。呂秀蓮認為,官員上街就是逼迫老百姓。民進黨的“台獨理論大師”林濁水認為,政府是應該用制定政策表達意志的,大叫大鬧是沒有本事的表現﹔4、輿論認為“陳水扁是在為自己而游行,為自己解套”,民進黨“隻有運動,沒有政策。” 。
  我們目前的一系列的對台方針政策,都是著眼於爭取台灣人民的認同。胡錦濤主席在四點意見中,明確表示“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絕不改變”。《反分裂國家法》中,其中第六條規定“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系”提出了五個鼓勵和推動措施。而且溫家寶總理也特別提出:1、將客運包機常態化﹔2、台灣南部農產品到大陸銷售﹔3、大陸漁民到台灣等等這些新的措施,都充分考慮到兩岸目前的實際情況。

  [兩岸時空]:對台獨分子在台灣島內推行的文化台獨和去“中國化”的活動,我們有什麼對策?難道非要等到法理台獨才採取行動嗎?

  【張華】:遏制“台獨”分裂活動是我們目前最主要的任務,《反分裂國家法》是我們為了遏制“台獨”分裂勢力有可能進行的法理“台獨”所採取的必要的措施。隻有陳水扁等任何“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採取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時候,我們才會採取非和平手段和其他必要措施。
  但是,對於島內推行的“文化台獨”和其他去“中國化”活動,我們也有其他的一些方法。我們更多的寄希望於島內的廣大民眾。因為兩岸文化是中華民族文化的共同組成部分,是一脈相承的,並不是哪個“台獨”分子想利用去“中國化”或“文化台獨”就可以割斷的。據我所知,島內目前保存著很多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有些傳統文化比祖國大陸保留得還完整,因此我們相信“台獨”分子採取的一系列“文化台獨”活動並不能達到他的預期目的。

  [遠文]:台灣人游行了,大陸人民怎樣反映自己的民意呢?

  【彭維學】:事實上《反分裂國家法》是代表著13億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並不是說台灣人游行了,我們大陸就要游行。因為這麼做根本就沒有必要。

  [強國一派]:怎樣實現“和平統一”,在台灣人不支持“一國兩制”的情況下。

  【彭維學】: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統一,是本世紀我們黨和國家的三大任務之一。這是我們很明確的目標。應該說“一國兩制”是解決台灣問題的最佳方式,但台當局從“台獨”目標出發,拒不接受。因為有外國勢力的干涉,所以他們在縱容“台獨”分裂勢力。我們相信隨著兩岸交流的不斷深入,隨著兩岸互信的不斷增強,尤其是隨著中國綜合國力的不斷提升。一旦中美差距逐漸縮小,當美國認識到干涉中國統一必將付出沉重代價的時候,中國統一必然是水到渠成的。

  【張華】:台灣人之所以目前不支持“一國兩制”是有很復雜的原因的。
  有歷史的原因,比如說國民黨對大陸的各種攻擊性宣傳深植於年齡稍微長的島內民眾頭腦中﹔也有現實原因,比如說李登輝、陳水扁等人為了實現個人的私利肆意丑化大陸、挑撥兩岸關系。尤其是陳水扁極力地煽動說,“一國兩制”就是大陸吞並台灣,就是淪為第二個香港﹔還有,島內民眾個人的歷史情結,台灣多年來受過荷蘭、日本等的侵略,給他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上和情感上的傷害,他們害怕兩岸統一繼續會重回以前的日子。
  當然還有很多別的原因,我們可以理解島內民眾目前對“一國兩制”的態度,但是我們相信我們終有一天可以實現和平統一。因為:第一隨著島內民眾對“一國兩制”的了解以及香港、澳門回歸后的示范效應,會使島內民眾相信兩岸統一不是大陸吞並台灣,也不是被淪為第二個香港,因為“一國兩制”對台灣比對香港和澳門有更寬的、更靈活的政策。我們充分注意到島內民眾自己的特殊的歷史環境和心理狀況,我們會照顧到島內民眾的根本利益。
  第二,祖國綜合國力在不斷的增強,我們的民主制度也有了巨大的進步,我們在國際上的地位明確提高,在國際上的作用也越來越大,對島內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吸引力會越來越大。比如說,目前島內經濟對大陸的依存度逐年提高,大陸市場越來越被台商所看好,這本身就說明祖國大陸的吸引力在不斷提高。
  第三,我們有足夠的耐心、也有足夠的信心能夠實現中國的和平統一。

  [我沒錢啥也不是]:我對政府在美、日、台問題上的軟弱態度感到有點不理解,能不能給解釋一下?

  【彭維學】:我認為您可能是一種誤解。1、國際關系中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實力原則”,鄧小平當初提出“韜光養晦”很重要的一個因素就是我們實際的問題﹔2、在對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上,我們從來沒有軟弱過,包括我們對美國都講得很清楚,“台獨”必然會導致戰爭,那麼可以從這次3月20日賴斯訪華的情況看出,美國還是承認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現實﹔3、在國際關系中需要相互合作,我們需要美國的合作,同樣,美國在朝核、反恐、伊拉克等等一系列問題上,也都需要中國的合作。這裡從合作的需要出發,從各自的戰略利益出發,就不存在軟弱不軟弱的問題了。

  [賀蘭山人又來了]:請問張華女士,你不覺得大陸的對台灣政策過去有失誤嗎?如果沒有失誤何以台灣獨立的傾向會如此猖狂呢?

  【張華】:看來您對島內的“台獨”分裂勢力的“台獨”活動也很關注,您也很關心祖國大陸的對台政策,我很高興。但是我還是想說我們的大陸政策沒有失誤。因為環境不同,採取的措施就會不一樣。我們目前的對台政策和以前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繼承性,並有所發展。我們要用科學的發展觀來看待兩岸關系的發展,在不同的時期,就要採取不同的對台政策。目前“台獨”分子之所以如此猖狂,原因很復雜,但是跟我們的對台政策沒有關系。這裡邊的原因有島內政黨惡斗、國際親“台獨”勢力不斷向“台獨”分子發出錯誤信號以及島內“台獨”分子誤判兩岸形勢甚至世界發展的趨勢。

  [杜康]:如果陳水扁提出“民主統一中國”的口號,我們怎樣應對?有把握嗎?

  【彭維學】:1、大陸提出“隻要接受一個中國原則,接受92共識”兩岸什麼問題都可以談,但是陳水扁從來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而且他非常害怕“統一”兩個字。他下令軍方把台軍軍營中的“統一”字眼的標牌,全部的涂掉﹔2、過去“民主統一”的口號,台當局提出過,國民黨時期叫“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但是,我們應該看到台當局打“經濟牌”,認為兩岸差距太大,統一對台灣不利。現在“經濟牌”失效,又打“民主牌”。其實都是阻撓統一的借口。

  [未央歌]:民眾手舉的橫幅、旗子幾乎一樣,顯然是有機構統一制作。請問嘉賓是這樣子嗎?游行是自發嗎?

  【彭維學】:這個細節你看得很細,我和你有同樣的感覺,這次游行完全是台當局、民進黨一手策劃的。據稱,這次游行台當局花了10個億新台幣。

  [隨時]:嘉賓先生,我們寄希望於台灣人民,是否包括今天游行的人民?

  【張華】:我不知道你說的游行的人民具體包括哪些人,如果指的是被台當局蠱惑誘騙過來的不明真相的島內民眾,我們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政策當然包括他們。但是如果指的是以李登輝為首的“台獨”分子或者頑固不承認一個中國原則的少部分人,當然不包括。

  [黃河飛流]:“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同屬一個中國”是否一個意思,二者有什麼差別?

  【張華】:當然不是一個意思。中國是包括2300萬台灣民眾在內的13億中國人的中國,大陸是包括2300萬台灣民眾在內的13億中國人的大陸,台灣也是包括2300萬台灣民眾在內的13億中國人的台灣。不知道這樣的解釋,您能否找出雙方的差別。

  [番薯仔四世]:大陸給台灣制定“統一時間表”,萬一台灣也給大陸制定“民主時間表”,大陸怎麼辦?

  【彭維學】:我想解釋一下,大陸並沒有制定“統一時間表”,《反分裂國家法》最主要的是反對遏制“台獨”分裂勢力,把台灣從中國分割出去,爭取和平統一前景。大陸目前的當務之急是反對遏制“台獨”,確保台海和平。   民主是大趨勢,我們不反對,而且民主具有多樣性,美國有美國式的民主,英國有英國式的民主,中國有中國式的民主。根據“一國兩制”解決台灣問題,台灣完全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保証現在的社會制度不變。

  [落星田]:你們覺得明天兩岸的關系會更糟糕還是會向好的方面發展?

  【彭維學】:從總體情況看,兩岸關系隻會越來越好。1、國際大格局遏制了“台獨”的空間﹔2、經過“台獨”的折騰之后,大陸民眾渴望兩岸緩和。3月25日被認為是綠色台商的許文龍表示,胡錦濤的談話和大陸《反分裂國家法》讓他心裡踏實許多,台灣、大陸同屬於一個中國,“台獨”隻會把台灣引向戰爭﹔3、大陸的綜合國力越來越強,隻會增加對島內民眾的吸引力。大家知道,在2000年的時候,島內對“一國兩制”的支持度大幅度上升,“陸委會”的民調高達16%,TVBS的民調是50%。

  [赤縣農夫]:張華,你好,你認為某些台灣人喜歡游行,是不是一種社會情緒的宣泄?

  【張華】:應該說不是台灣人喜歡游行,台灣人上街抗議的原因很多,有的時候是社會情緒的宣泄,但有的時候也是他們出於個人工作生活或者是個人理想的原因。比如說,2003年島內游行很多,大部分原因都是因為政黨惡斗、頻繁選舉引起島內社會的不安定,經濟下滑,導致學生畢業即失業,孩子生得起養不起,老人無所養,失業率急劇上升的局面,島內民眾在無奈的情況下才會上街游行表示抗議。但是,今年的“3.26游行”既不是島內民眾情緒的宣泄,也不是他們出於生存的壓力而進行的抗議,而是被陳水扁等人“綁架”上街的。

  [強國一派]:有台灣人分析,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最重要的是限制了台灣人民的選擇自由。所以激起他們的不滿。嘉賓,怎樣看待這種分析?

  【張華】:首先我不同意這種分析。《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宗旨就是遏制“台獨”分裂勢力,是維護台灣同胞的根本利益、維護兩岸和平統一、維護台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以及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一部法律。它限制的是“台獨”分裂勢力的分裂活動,不是限制台灣民眾的選擇自由。《反分裂國家法》以3/4的內容來推動兩岸關系的和平發展,來照顧島內民眾的根本利益,所以不存在限制島內民眾自由的情況。他們的不滿部分原因來自島內政客的歪曲挑撥,部分原因來自他們對於該法的不了解。

  【彭維學】:我認為:1、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領土和主權不容分割,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前提﹔2、以立法反分裂是國際慣例,美國在1861年的南北戰爭中也通過了“反分裂”的相關決議,反對南部各州獨立。加拿大也通過相關立法,反對魁北克獨立。應該說大陸完全尊重台灣人民“愛好和平”的意願,但是台獨分子是想把台灣從中國分割出去,而《反分裂國家法》主要是針對“台獨”的,不是針對台灣人民的。

  【張華】:由於時間關系,今天我們的交流先到這,你們的觀點很新穎,有些分析也很到位,我在這裡學到了很多東西,非常感謝大家,希望以后經常在這裡見到你們。再見。

  【彭維學】:希望今后有機會再向各位網友請教,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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