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動”:獵殺野生動物者: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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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記者張國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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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月14日,福建省森林公安執法人員在福州國家森林公園將收繳的野生動物放歸大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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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森林公安局的統一布署,從4月10至19日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春雷行動”,集中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福建省森林公安執法人員,重點查處了非法經營陸生野生動物的賓館、酒店以及非法出售野生動物的農貿市場和販運窩點。几天來,福建全省共收繳巨蜥、穿山甲、蘇門羚等國家一、二級各類野生動物4000多只(其中活體3400多只),野生動物制品200多公斤。
 | | 這是4月13日拍攝的福建省森林公安執法人員在一販運窩點查獲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小靈貓。 |  | | 4月14日,福建省森林公安執法人員在清點從賓館、酒家查獲的野生動物尸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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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社 200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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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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