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大代表認為,不宜籠統規定,最好定期公布“不能食用”的動物名單
本報今天消息 《新快報》報道:“吃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屬違法行為,但一般的野生動物,比如海魚也吃不得嗎?”“不吃野生動物的提法太籠統了。”……
昨天,在廣東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分組討論上,與會者對《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草案)》中第七條“公民應當不吃野生動物”進行了熱烈的討論。
不宜籠統規定不吃野味
一些代表認為,遠古人類吃的都是野生動物,但照樣一代代繁衍了下來。現在不能因為在果子狸身上發現了SARS病毒,就一概不准吃野生動物,關鍵要看是什麼樣的野生動物。如果是國家、省重點保護的一、二級野生動物,那是一定不能吃的。但像海鮮、深海魚大部分是野生的,難道就不能吃了嗎?那海洋捕撈業還怎麼發展呢?人類是自然的一部分,參與了整個生物鏈,如果籠統地規定“不吃野生動物”,反倒會人為地破壞生物鏈,造成某些物種泛濫。
也有部分代表提出,如果要切斷由動物引起的病毒傳播途徑,單說“不吃野生動物”是不夠的───很多養殖的禽畜都帶病毒,如瘋牛病、馬蹄疫等,全都由人工養殖的動物引發。所以,更應提倡的是“不生吃”,而非一律不吃野生動物。
建議定期公布動物“黑名單”
針對目前“原地隔離野生動物養殖場”的做法,有代表認為,雖然在果子狸身上發現SARS病毒,但還沒有科學証據証明人類的非典就源於果子狸,如今所有的野生動物養殖場卻被“一刀切”地隔離了。像在廣州近郊一個果子狸養殖場,近千名職工如今等於“下了崗”,那誰來給予他們補償呢?
最后有代表建議,應當在“野生”后面加上“保護”二字,即明確不能吃國家級、省級的“野生保護動物”。同時,林業部門應定期向社會公布發現疫病、影響人類健康的“不能進食”的動物,這些列入“黑名單”的動物還應包括人工養殖的禽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