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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機關單位禁用公款買煙對推廣控煙具有積極作用

2013年05月10日08:08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5月9日電 日前,廣州市城管委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新版控煙條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在細則中,“機關單位禁用公款買煙”成為一大亮點。今晚19時,安徽蕪湖政協常委、知名草根網友周蓬安(微博)做客人民微博微訪談,與廣大網友進行在線交流。周蓬安認為,機關單位禁用公款買煙,對推廣控煙是有積極作用的。>>點擊進入微訪談回放

周蓬安認為,機關單位禁用公款買煙對推廣控煙的積極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機關禁止在辦公室吸煙的規定,會讓一部分公職人員感覺吸煙不方便。這樣一來,那些長期享受“公費煙”的官員,有一部分可能會就此戒煙﹔另一方面,黨政機關在煙控方面的模范帶頭作用,也將會影響社會。此外,周蓬安表示,煙酒一直是公務接待費的一部分,取締公款買煙也是反腐的一部分。

關於機關單位禁止公款買煙政策的執行阻力問題,周蓬安認為,其公開的阻力應該不大,因為畢竟公款吸煙是擺不上台面的事。但是,要確保政策樹立執行,有效監督是必不可少的,而最有效的監督就是包括媒體、微博在內的社會監督。

此外,關於目前國內提倡控煙的措施問題,周蓬安認為措施有很多,比如,提高煙草稅負、按照國際慣例將煙標三分之二面積弄成爛心爛肺等。同時,控煙、戒煙宣傳應該避免流於形式,像是煙草廣告打擦邊球的問題,反映出了廣告管理部門職能的缺失。當然,煙民有權吸煙,只是吸煙的地點的問題。 此次廣州的這個《細則》就規定國家機關和由財政資金供給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可以設置吸煙室或吸煙區。

(責編:肖瀟、耿寬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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