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5月10日電 日前,山東省下發通知,明確將執行帶薪休假情況納入企業勞動保障年檢內容,此舉被媒體解讀為“強制”帶薪休假。今日下午15時,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教授、清華大學假日改革課題組負責人蔡繼明(微博)做客人民微博微訪談,與廣大網友在線交流。蔡繼明認為,帶薪休假是每個勞動者的基本人權,他建議應該允許職工對拒不執行帶薪休假的雇主進行集體訴訟。>>點擊進入微訪談回放
蔡繼明介紹說,帶薪休假制度早在1994年就被寫進了《勞動法》。帶薪休假是每個勞動者的基本人權,受國家法律保護。勞動者要理直氣壯地要求這份權利。同時,工會、勞動人事部門應該負起監督責任,勞動人事部門和法院都有權對違反勞動法和帶薪休假條例的單位進行懲罰。對不執行帶薪休假的企業,大家應該團結起來,一起向工會、勞動人事部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反映,屢教不改者對其進行集體訴訟。此外,由於特殊的專業工種已經特定的季節不能享受帶薪休假,這是單位的原因造成的,應該要求單位給予3倍的工資補償。
對於執行帶薪休假先應解決哪些瓶緊制約因素的問題,蔡繼明表示,首先,要解決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帶薪休假問題,領導干部要帶頭。其次,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政府(統計局等部門)定期公布各行業、各地區、各企業落實帶薪休假的情況。此外,理論界要論証帶薪休假無論對國家、對企業、對社會還是對個人,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蔡繼明指出,帶薪休假並不會影響企業的效益,不會降低勞動者的效率。勞動者享受了帶薪假,會增強對企業的認同感,休假前后會加倍努力工作,彌補由於休假耽誤的工時。企業管理者如果認識到這一點,就不會再通過日常的加班加點秋后算賬,而后者還會受到勞動法的制約。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