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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鬧市區裡,持牌小販悠然自得,擺賣營商﹔偏僻角落裡,無牌小販遮遮掩掩,和小販事務隊“打游擊”。記者了解到,香港販管執法少見沖突,無牌小販數量亦逐漸減少。

香港小販事務隊如何做到斯斯文文而又執法有力?在城市衛生、市民安全以及小販營生中,如何取得平衡?這其中,法院的作用十分突出。

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的小販事務隊,是小販的主要管理機構。小販事務隊按照《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賦予的權力執法。一方面管理持牌小販的販賣活動,防止小販影響市容交通、滋擾民眾。另一方面管制無牌小販,就非法擺賣採取執法行動。隻要証據足夠,就會對違規小販提出檢控。

販管每周兩次巡查,文明執法,重點關注無牌小販

“大家都是做自己的工作。隻要合作,就不會有沖突。”在銅鑼灣一帶營業30多年的旭姐,談起小販事務隊,並沒有太大反應。

旭姐一年多前因為店鋪加租被迫轉戰街頭成為流動小販,靠著借來的流動小販牌照,經營著一個襪子鋪。和其他在這條街上的小販一樣,為了不阻擋街鋪門面,旭姐不能走上人行道擺攤,隻能在馬路稍寬一些的停車帶內逗留。但這樣的情況,一旦被小販事務隊發現,即便是持牌小販,也會因為阻礙街道違規被罰款。

持牌流動小販雖然有權以流動方式販賣,但牌照內明示持牌人可販賣的范圍、售賣物品種類,小販也必須遵守。牌照需要續期,費用按照地區而有所差別,但價格低廉。

“每星期兩次巡查,一隊人大約有八九個販管。”旭姐說。由於小販牌照是借來的,販管巡查時,往往要等持牌人來了才能“交貨”檢查,但販管也會耐心等待。上了年紀的旭姐被要求離開馬路的時候,販管會在旁陪同,跟著她慢慢走。

與持牌的旭姐相比,無牌小販們則沒那麼安樂。在銅鑼灣著名的鵝頸橋橋底,藍嬸的二手貨鋪子遮遮掩掩。偶爾有熟客路過才會翻開攤頭的蓋布。接受採訪期間,她不斷四下張望保持警覺。在香港,這樣的無牌擺賣屬違法行為,往往是小販事務隊的重點關注對象。

食環署表示,明白市民希望執法人員在控制小販時能顧及情理,所以方針是“法規要清晰,執行要一致,實施有余地”。食環署小販管理訓令定明,前線執法人員在任何時間都應以禮待人和以積極態度服務市民。

罰款、充公均由法官判定,去年無牌小販定罪兩萬余宗

“如果販管來查,那肯定是有人投訴。”曾被多次檢控的藍嬸很坦然,“沒辦法,違法就是違法,隻能等法官判。一般都是罰款,少則700元,多則上千元。”

截至2012年底,香港共有6000多個固定小販攤位牌照、470個流動小販牌照。2012年,持牌小販被定罪的檢控個案共有5256宗,無牌小販被定罪的檢控個案多達25234宗。

一般檢控罪名主要包括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無牌擺賣、出售非牌照規定貨品等。至於是否定罪、如何罰款、貨物是否充公,就要待法庭審訊、法官判定。香港司法公正,對小販和販管一視同仁,判決前雙方都可以呈明理據,再交由法官判斷小販是否構成控罪、如何量刑。各方對法官也十分信任。

由於藍嬸主要出售二手衣衫,出售量也少,所以充公貨物損失還不算太嚴重。但對於不少小販而言,一車貨普普通通可能也要上萬元,與罰款相比,充公貨物的損失更大。

不同違規情況策略有別,執法出現對峙警方可介入協助

不同的違規情況,販管有不同的執行策略。對於售賣禁售、限制出售食物或熟食的無牌小販,小販事務隊會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在交通繁忙地點,以及因販賣活動而經常被投訴的地方,小販事務隊會致力確保沒有小販販賣。

在不影響食物及環境衛生的情況下,如持牌小販和售賣非食物類干貨的無牌小販阻礙街道或招致投訴,小販事務隊會先發出口頭警告。如口頭警告無效,小販事務隊人員會按正常程序採取執法行動。

在執法過程中一旦遇上糾纏、對峙的情況,香港販管就會尋求警方協助。食環署表示,去年小販事務隊向警方要求協助的情況有22次。

一般情況下,警方出動,小販就隻能配合執法,否則就有可能構成襲警罪,后果嚴重。根據香港《警隊條例》,任何人襲擊或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循簡易程序定罪后,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靠溝通。食環署定期為各級小販管理人員提供一系列的相關培訓,包括投訴處理工作坊、廉潔誠信講座等,以進一步加強小販管理人員的溝通技巧和應變能力。

如果小販對販管執法不滿,香港也有各類投訴渠道申訴。食環署有內部審核制度,監察小販事務隊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是否違反紀律或行為不檢。如接獲投訴,署方有獨立人員以客觀和公正方式調查。

注重溝通,力求平衡城市衛生、市民安全及攤販營生

藍嬸說,她是因為上了年紀找不到工作,又不夠資格拿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如果有能力負擔生活,沒有人會想當小販。

在食環署販管執法下,無牌小販生存空間越來越狹窄。過去20多年來,香港的無牌小販數量由近6000人逐漸減少。截至2012年底,香港約有1690名無牌小販。

記者了解到,流動小販牌照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已經停發。香港特區政府現行政策仍是不簽發新的流動小販牌照,牌照也不設繼承和轉讓安排,希望借著自然流失令流動小販數目逐漸減少。

食環署表示,雖然街頭販賣能提供就業機會,給市民帶來較廉價的商品,但也帶來環境衛生、噪音滋擾、公共秩序上的問題。特區政府一貫的小販管理政策,是在容許合法的小販活動和提供合理的營商環境,與保持環境衛生、保障市民安全和免受滋擾之間取得平衡。

對於社會上對小販的不同聲音,食環署已在各小販區成立小販管理咨詢委員會,成員包括持牌小販代表、相關的區議員等。這一溝通平台,讓食環署的地區人員可與上述人士討論小販區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事宜,同時鼓勵檔販自律,採用良好的作業方式。(人民日報記者  葛瑜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