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13日電 近日“兩高”發布了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司法解釋,明確了“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認定問題,以及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尋舋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犯罪的認定及處罰問題。今日13時,安徽蕪湖政協常委、知名草根網友周蓬安(微博)做客人民微博微訪談,與網友進行互動。周蓬安表示,此次司法解釋將刑事打擊謠言的范圍,嚴格限制在“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和“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這個范圍內,其主要針對的是“惡意造謠”和“惡意傳謠”方面,應該說是給予了公民必要的“說錯話”空間。>>點擊進入微訪談回顧
有網友提問稱,兩高這次發布的這些規定是否會使微博的活躍度降低。對此,周蓬安認為,從短期看,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一些網友對“司法解釋”還沒有吃透精神,處於觀望期﹔而網絡謠言的減少,也會降低微博轉發量、評論量。但從長遠來看,“兩高”司法解釋將推動網絡立法進程,這對於規范網絡信息發布,防止虛假信息傳播,提高網絡信息可信度,提升“網民”一詞的含金量,都具有積極意義。
周蓬安指出,微博帶來的主要好處,就是信息的“爆炸式傳播”。而傳播的主體因打破長期的媒體壟斷,進入“自媒體”時代或者叫“人人都是麥克風”時代,人們可以在法律范圍內自由發聲,人們更容易看到真相。而微博與社會大環境一樣,也同樣存在糟粕,比如網絡謠言,肆意謾罵等,就需要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規范。同時,周蓬安強調,經過微博認証的網友,尤其是名人,要負起建設誠信網絡的責任,引導網友追求誠信。
有網友提出,“打擊謠言的方向是對的,但是該如何防止權力被濫用?”對此,周蓬安認為,解決這一問題,需要立法部門和執法機關合力。一方面,立法機關必須重視對網絡管理的立法工作,通過立法來細化網絡犯罪的認定和處罰標准。另一方面,公安機關在打擊網絡謠言時,必須做到及時和“透明”,把事實擺在桌面上供網友評判,而不是暗箱操作。
周蓬安強調,為更好地守護自媒體時代的網絡秩序,首先必須有明確、細化的法律規定,讓大家容易區分“罪”與“非罪”及違法行為的處罰標准﹔其次是官員、媒體和網民需要共同自律,不但“不造謠”,還要 “不傳謠”。而隻有官員、媒體和網民共同堅守“七條底線”,堅持依法發布信息,健康的網絡秩序才能最終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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