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 微博截圖
人民網北京4月11日電(王捷)昨日,網友@大頭妹小鳴鳴 發帖稱一名女子停車場撞人拒絕道歉,並帶著外籍丈夫隨意踢車,自稱身份証住址是北京市東交民巷27號(該地址屬於最高人民法院)。11日凌晨,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其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 回應,稱經對網友微博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種信息比對,“我院工作人員中沒有該女子”。
微博原文:針對微博用戶“@大頭妹小鳴鳴”發帖反映,一與其發生糾紛且態度蠻橫的女子聲稱身份証住址是北京市東交民巷27號一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表示,我院對此高度重視,立即予以調查。經對“@大頭妹小鳴鳴”微博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種信息比對,我院工作人員中,沒有該名女子。最高人民法院歡迎新聞媒體和廣大網友對法院工作人員的言行進行監督,同時,對冒充法院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損害法院和法官形象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責編:王捷、侯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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